西方人喜欢标榜自己非常崇尚法治,包括非常遵守国际法。那么他们是怎样崇尚法治,怎样遵守国际法的呢?
请看事实:
11月21日,国际刑事法院向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发出逮捕令,指控他犯下了反人类罪和战争罪。
1天以后的11月22日,法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法方“一贯”致力于支持国际司法并重申支持国际刑事法院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独立工作。
这个意思就是,法国要执行国际法院的逮捕令,有条件时将会逮捕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
又过了4天,11月26日晚上,以色列发表声明,以色列与黎巴嫩真主党停火。
这是法国所希望的。
历史上法国和黎巴嫩的关系一直很密切:
一战以前,黎巴嫩属于奥斯曼帝国的一部分。一战结束,奥斯曼帝国战败,领土被瓜分。依据《圣雷莫协定》,英国得到了巴勒斯坦,法国得到了黎巴嫩。
1926年,黎巴嫩在法国扶持下成立共和国。随后在法国的支持下,黎巴嫩将原属于叙利亚与黎巴嫩争议地区的贝鲁特、贝卡谷地、阿米勒山区统统划入了黎巴嫩。这直接导致了随后几十年叙利亚与黎巴嫩之间的边界争端。
1941年,控制黎巴嫩的自由法国组织向英军投降,结束委任统治。
1943年11月22日,黎巴嫩在英国支持下宣布独立。
1946年12月,英国和法国的部队撤离黎巴嫩。
虽然法国的军队撤离了黎巴嫩,但法国和黎巴嫩的历史渊源一直保存了下来。
上个世纪40年代到70年代,黎巴嫩的经济繁荣,社会稳定。首都贝鲁特港常年停泊着来自世界各地的豪华游轮。划水、风帆、冲浪等各种刺激的水上运动以及豪华宴会应接不暇。黎巴嫩的贝卡谷地自然资源丰富,生产的亚力等名酒每年出口几百万瓶。鼎盛时期,黎巴嫩每年有300万外国游客到访,给黎巴嫩带来了丰厚的旅游收入。
当时,黎巴嫩首都贝鲁特被称为“中东小巴黎”。
这期间法国的眷顾不可磨灭,自然而然地,法国在那里也沉淀了很多利益。
有了这样的历史渊源和利益,新一轮巴以冲突爆发以后,黎巴嫩真主党和以色列打得有来有回,法国一直在推动以色列和黎巴嫩真主党之间的停火。
所以,11月26日以色列与黎巴嫩真主党达成停火协议的事,既有法国背后斡旋的影子,也是法国想要看到的结果。
所以我们发现,以色列与黎巴嫩真主党达成停火协议之后,很多国家纷纷表态,但都是单独表态,可是法国和美国是联合发布了一项声明。因为他们俩是背后的很积极的斡旋方。
总之,在这件事情上,以色列的表现让法国比较满意。
于是,于是……
在以色列与黎巴嫩真主党达成协议的第2天,11月27日,法国外交部就国际刑事法院逮捕内塔尼亚胡的事,又发布了一份新的声明这样说:
以色列不是罗马规约的签署国,内塔尼亚胡和其他相关部长享有豁免权。
这意思就是,法国不会逮捕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
11月22日的言下之意是要逮捕内塔尼亚胡,5天之后的11月27日的言下之意是不会逮捕内塔尼亚胡。
我就想弱弱地问一句:在法国眼中,国际法就是一个可以随便捏来捏去的小泥人吗?或者,国际法就是一个可以任由你打扮的小姑娘,你想给他穿上什么样的衣服就穿上什么样的衣服吗?
我还想弱弱地问一句:
11月27日,法国暗示不会逮捕内塔尼亚胡,找的理由是,以色列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缔约国。
可是,俄罗斯也不是缔约国,在2023年3月17日国际刑事法院对普京发出逮捕令之后,法国的声明是这样滴:
完全支持国际司法的独立调查,以确保任何在乌克兰犯罪的人最终都会被绳之以法。并称,国际刑事法院向普京发出逮捕令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
呵呵!这张嘴真是巧舌如簧啊!
我们捋一下法国对国际法的态度:
想执行就执行,不想执行就不执行。想执行和不想执行都有理由,想执行的时候找这条理由,不想执行的时候找那条理由。
而且,同样一个理由,适用于这个人,但不适用于那个人。比如,以色列和俄罗斯都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缔约国,在豁免权的问题上,法国11月27日的声明就认为以色列可以享受,但2023年3月19日的声明就认为俄罗斯不能享受。
更有意思的是,同一个理由,今天不可以适用于这个人,明天就可以适用了。比如,在以色列没有做出令法国满意的事情之前,法国11月22日的声明认为以色列不能享受管辖豁免(这和俄罗斯同等同权)。5天之后11月27日,他又认为以色列能享受了(以色列又比俄罗斯高人一等了)。
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这就是西方人的法治观念?这就是西方人对国际法的态度?
就这,我们回到11月22日法国的声明中来,他当时特别强调法国“一贯”致力于支持国际法……关键词是“一贯”
我就想说就你这德性,还好意思说“一贯”?“一贯”是啥意思,你不明白吗?
如果你不明白,可以向中国这个老师学啊!或者让我这个中国的普通网民,给你科普一下呀。
11月21日,国际刑事法院下令逮捕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以后,第2天,西方很多国家表态,法国表示支持,德国表示支持,加拿大表示支持。当然法国事后又表示不支持。
那么中国是什么态度呢?
11月22日,在外交部记者会上,我们的发言人是这么说的:
“希望国际刑事法院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行使职权,按照统一标准,全面善意解释和适用《罗马规约》与一般国际法。”
有很多朋友表示不太理解。中国是支持巴勒斯坦人的正义事业的,对以色列的侵略行径是强烈反对的。现在国际法院要逮捕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的表态中,好像没有明确支持的意思。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美国以外的很多西方国家都支持了,美国不支持。
那为啥呢?
这个道理可以从多方面解读(请注意,可以从多方面解读),我今天着重从“一贯”的这个角度解读,想趁机向西方人科普一下什么叫“一贯”?
啥叫“一贯”?其实很简单:昨天这样说,今天也这样说;对这个人这样说,对那个人也这样说,就这么简单。
我们可以看一看2023年3月17日国际刑事法院宣布要逮捕普京之后,我们的外交部发言人是怎么说的。
这样说的:
“国际刑事法院应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尊重国家元首依据国际法享有的管辖豁免,应依法审慎行使职权,善意解释和适用国际法,避免政治化和双重标准。”
对照11月22日评论逮捕内塔尼亚胡的说法,仔细品一品,我们前后说法是一致的。
如果非要说有一点点好像不一致,那就是:
在评论逮捕普京这件事情的时候,明确提到了“尊重国家元首依据国际法享有的管辖豁免”。
在评论逮捕内塔尼亚胡这件事情时没有明确提到。但是,意思仍然表达到了,因为我们的发言人特别强调了“全面善意解释和适用《罗马规约》与一般国际法”。
关键词是:全面。——当然还有“善意”这个词。
你只要真正做到了“全面”,别选择性执法,那么国家元首依据国际法享有的管辖豁免就必然包括在内。因为这一条是一般国际法的通行原则。
这就叫“一贯”。
西方人最缺的就是“一贯”。
所以我们就不难理解,11月25日,塞尔维亚总统武契奇在接受英国广播公司记者采访时这么说:
“如果你要去问塞尔维亚人,你们支持乌克兰的领土完整吗?他们会说支持……但是我们的领土完整呢?为什么西方国家大谈捍卫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却非法轰炸塞尔维亚,并且不顾联大决议承认科索沃独立?”
西方的法治观念和遵守国际法、国际规则的事情,咱不能想太多了,想太多了就会很生气很不舒服的。
不过我发现,很多地球人一想起西方人的不“一贯”,就生气,就着急,就不舒服。不舒服完了之后呢他会恍然大悟一件事儿:
西方人那张嘴,不靠谱!
那怎么办呢?看来要找一个“一贯”、靠谱的人当大哥,于是,东方就有一个大国慢慢崛起了。
崛起这事儿,一方面是我们要崛起,另一方面呢也是别人非要我们崛起啊,挡都挡不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