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某大型企业董事长的三名私生子女在香港法院起诉了董事长的婚生女,要求确认父亲于2003年设立的信托资金有效,并要求婚生女按照父亲生前的规划将现有的18亿美元补齐至信托规定的21亿美元。
此外,他们还在杭州起诉,要求法院调取父亲的血液样本进行DNA对比,确认亲子关系,进而按国内法律规定平分企业价值超200亿的29.4%的股权。
考虑到内容的狗血,企业和老董事长的知名度,以及由此导致的形象塌方,这件事迅速成为全网吃瓜的热点。
而其中引人瞩目的部分,除了财产,就是私生子女了。
老实说,在遗产继承这种场合,私生子有资格参与的时间真的很短(至多几百年),而在在此之前的上千年,这一群体在规则上都备受歧视。
具体的说,农业社会、封建时代,中国受宗法影响,西方受宗教影响,继承基本都以身份(宗祧)继承为主,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这种背景下,私生子自然上不得台面。
不过,中国的特殊之处在于,汉朝为了巩固皇权,打击诸侯王,颁布了推恩令,允许诸侯王突破原有的嫡长子继承制,将土地分给其他子女,让封地越分越小,削弱其力量。
随着时间流逝,为了抑制土地兼并带来的社会矛盾,中国在财产继承上也越来越转向诸(婚生)子均分,私生子的继承资格也有所放开(但和婚生子女比仍然有限制)。
而西方走到这一步,基本要等到更晚的资产阶级革命。
再然后,受某理想主义思潮的影响,继承平等基本在主要现代化国家成为现实。
在中国,从根据地时期到建国后,继承平等一直是继承法坚持的原则,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在权利义务上基本没有区别,以至于我们这边都没有专门的(私生子女)认领制度。
在西方,二战后的民权革命基本解决了私生子的继承权问题。以至于如今的西方,甚至有专门的电视节目播放私生子女讨要生活费、争遗产的狗血场景。
这一方面是社会进步瓦解了宗法、宗教这类传统桎梏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有“推恩令”的考量:贫富差距、两极分化是市场条件下的客观趋势,现代科技进步更是拉大了这一趋势发展的速度和程度。
这种背景下,用继承平等让诸多亲属甚至私生子女多切几份财产,也算一种抑制两极分化的措施了。
除此之外,版本更领先的西方还进化出了遗产税这一抑制措施。
当然,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全球普遍规律面前,西方的富豪们也“与时俱进”地开发出了信托这一逃避遗产税的手段。
其中的“正面案例”就很多了,美国那些设立信托基金的名人(如,比尔盖茨、巴菲特、克林顿夫妇等等),基本都有逃税的目的。
当然,“反面案例”也有。比如在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双重限制下,无法通过信托逃税,被迫缴纳12万亿韩元遗产税的三星总裁李健熙的亲属们。
目前,80年代以来那一批先富的人已经渐次到达老年,甚至去世。他们的遗产继承问题,也将逐渐走上台面。
但是,我们在短期内肯定没办法设立遗产税:这一税种避税的办法多,而真正有能力创造财富的人又太少。
这要设立这一税种,很可能既收不到钱,还把这帮能创造财富的人吓跑了。
因此,面对这一领域未来必然会越来越多的纠纷和狗血事件,治理恐怕还会继续睁眼闭眼,直到不得不杀鸡取卵的压力来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