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房销售背后的逻辑考量
猫哥原创
先看一条新闻。
财联社10月31日电,近日出版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中,刊登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题为《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署名文章。
倪虹表示,要改革完善房地产开发、融资、销售制度。在商品房销售上,推进现房销售制,实现所见即所得,从根本上防范交付风险。继续实行预售的,规范预售资金监管,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这段新闻阐述了什么意思呢?
大致就是,过去地方卖的土地,依然是期房销售,但是要做好预售资金管理。
而未来地方卖的土地即将实行现房销售制度了!这是给地方政府吹风,让地方政府做好现房销售的准备。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国家现在准备搞现房销售制度呢?
讲一讲其中的逻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