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两年,再次提笔,思绪亦有万千。那么,该写点什么呢?想来想去,觉得还是应写一写“连坐式治理”。那什么是“连坐式治理”呢?我感到,最典型的就是我们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一人生病,全家吃药”之事。
“一人生病,全家吃药”,此语初闻,好像包含朴素的集体主义温情,仿佛一人有难,八方支援似的,众人能够共担风雨。然而,细察其在社会管理与政策执行语境下的真实意涵,却往往指向一种截然相反的治事现实,那就是:它以预防之名,行连坐之实;以整体利益为辞,侵个体权利为果;以雷霆万钧之势开局,却以消解制度公信力而告终。此种治理模式,并非现代社会之新发明,其病根深植于落后的人治思维与懒政惰习之中。古人云:“夫有以饐死者,欲禁天下之食,悖。”因一人噎住,便要禁绝天下人进食,此种因噎废食之举,正是对“一人生病,全家吃药”最为精准的古典批判。
首先,从法理与逻辑的层面审视,“一人生病,全家吃药”从根本上违背了公正治理所应遵循的“比例原则”与“精准施策”的基本要求。法律的权威在于其公正,而公正的前提在于其能够针对具体行为、具体责任主体进行精确的归因与裁量。正如《论语》所言:“不教而诛谓之虐。”若引申其义,不辨而罚,即是暴政。现代行政法的比例原则要求,公权力对公民权利的干预,必须适合目的之达成,且为必要,不得过度。若一人违纪,便对全体进行无差别的排查、整顿乃至惩罚,这便是典型的“过度杀伤”。这种模式看似雷霆万钧、力度空前,实则是将复杂的治理问题简化为一场“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的盲目行径。古之圣贤治国,最忌此种认知混乱。韩非子曾痛陈君主认知不一致带来的危害:“以其有功也爵之,而卑其士官也;以其耕作也赏之,而少其家业也…毁誉、赏罚之所加者相与悖缪也,故法禁坏而民愈乱。”
意思是说,君主若在行动上奖励有功者,心里却又鄙视其求官;在政策上赏赐耕作者,观念上却又看不起其创家业,这种毁誉与赏罚的错乱,必然导致法纪败坏。将此理移用于“一人生病,全家吃药”,亦是如此。本应惩罚犯错的具体个体,却在行动上株连全体无辜;本应精细修补制度漏洞,却用全面停摆来彰显治理存在。这种行动与目标、惩罚与责任之间的严重错位,不仅让受罚者感到冤屈,更让真正的病根在集体受罚的喧嚣中被遮掩、被忽略。可以这么说,“一人有病,全家吃药”,必然会遮掩“一人”之“病”,使其在集体担责中被泛化,不再是重点,法律和制度的目标自然也就难以精准抵达。而“全家”呢?本为无辜者,根本就没病,又何必要“吃药”?那些动不动就让大家吃药的,我只想问一句,你自己个儿,愿意吃这药吗?
其次,此种治理模式在实践中的泛滥,往往根植于权力执行者的“懒政”思维与“避责”心态,是官僚主义在新时代的变种与显形。政策从纸面落到地面,是一场复杂的接力赛,需要因地制宜的智慧与担当。然而,现实中总有部分执行者,出于一种“避险卸责”的精致利己主义算计,将“顶格管理”奉为圭臬,用“层层加码”来替代精准施策,用“一刀切”来掩盖自身能力的不足。在他们看来,对“一个人生病”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不仅耗时耗力,而且充满不确定性,万一处理不当,后患无穷。而让“所有人吃药”则简单得多,一道通知、一个禁令、一场运动,便可立竿见影地显示出重视的态度和执行的决心。至于这种“药”是否对症,对无辜者是否有毒副作用,则不在其优先考量之内。此即所谓“以态度上的假积极掩盖工作上的真懒惰。”
这种心态,与古代那些因惧怕承担责任而拒绝作为的庸官如出一辙。明人李贤曾反对因担心有人中饱私囊就不肯借贷给灾民,直言“虑中饱而不贷,坐视民死,是因噎废食也”。历史早已判明,真正的仁政与善治,从来不是靠这种机械的、逃避式的管理达成的。若因个别精神病人肇事,便要求对所有精神病人进行无差别的骚扰式“重点关注”,甚至因此取消所有社区的正常活动,这不仅是治理上的无能,更是对绝大多数守法公民、安稳生活者的不公与冒犯。正如黑格尔所警示:“凡是过度的,必然转化为其对立面。”过度防范的结果,必然是防范本身变成最大的风险,社会活力被窒息,行政效率被空转消耗,公权力与民众之间的信任纽带在一次次无端的“灌药”中被磨损殆尽。
更深一层看,“一人生病,全家吃药”所体现的,是一种将复杂社会简化为机械管理的错误认知,它混淆了“大概率问题”与“小概率事件”的本质区别,并试图用应对前者的高成本方式去“绝对防御”后者。社会运行有其内在的风险规律。有些问题,如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具有频发性与规律性,是需要常抓不懈的“大概率问题”,理应投入重兵、严密防控。而另一些事件,如极个别人的极端行为或罕见的意外事故,则属于统计学上的“小概率事件”,其发生具有突发性、偶然性与不可预测性。现代社会治理的智慧,在于能够区分这两者,并有针对性地配置资源。然而,在“一人生病,所有人吃药”的逻辑支配下,任何一个小概率事件的发生,都可能触发一场全社会的“药物滥用”。
比如说,某地发生一起校园安全事件,全国学校便取消所有户外活动,甚至禁止学生在课间奔跑;某地出现一起食品安全个案,便对该行业所有合法合规企业进行“休克式”整顿。这种“草木皆兵”的应对,看似是对生命的高度负责,实则是对科学治理精神的背离。它试图通过消灭所有不确定性来寻求绝对安全,殊不知,这种做法本身就在制造新的、更隐蔽的不安全,孩子们因缺乏锻炼而体质下降,企业因无妄之灾而经营困难,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被无限推高。《吕氏春秋》中以“水火”喻兵,说“善用之则为福,不能用之则为祸”,治理之道亦然。我们不能因为有人溺亡就禁绝舟船,不能因为有人噎死就废除饮食,更不能因为极小概率的风险就让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为之停摆。这种追求“零风险”的执念,最终只会让治理本身变得无比脆弱且昂贵。
此外,这种治理异化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个更为深刻的观念冲突,即政治治理究竟应尊重经验世界中的人心所向,还是应迷信某种脱离实际的细化设计。先秦法家虽强调“治强生于法”,不主张盲目顺从“民心”,但其根本目的仍在于“利民”。韩非子曾以慈母治疮为喻,婴儿啼哭呼痛,慈母却忍心为其剖开脓疮,因为这是“犯其所小苦,致其所大利”。这个比喻的精髓在于,好的治理确实需要一定的前瞻性与专业性,有时甚至要为了长远大利而忍受一时之“逆耳”。然而,这绝非意味着治理者可以随意以“长远利益”为名,强迫民众吞咽毫无必要的“苦药”。
韩非子所言的“拂于民心”,是为了“立其治”,其落脚点依然是最终的“大利”。反观今日之“一人生病,全家吃药”,它带给民众的,除了莫名的制度性过敏与权益受损,何曾带来丝毫的“大利”?它更多时候,只是满足了某些治理环节的“管理便利”与“免责幻想”,是典型的“私行立而公利灭”。真正优秀的治理,应当如扁鹊治病,既能下猛药治沉疴,也能知未病而防患,但其前提永远是“对症”。若不论虚实寒热,照方抓药,医者便不再是救人于危难的良医,而是草菅人命的庸医。
那么,走出“一人生病,全家吃药”的治理迷思,路在何方?答案在于重拾“实事求是”这一古老而常新的智慧。政策执行不能是一道“填空题”,而应是一道复杂的“应用题”。它要求执行者不仅要读懂政策的字面含义,更要理解其精神实质与目标边界;不仅要掌握上情,更要摸清下情,洞察千差万别的实际情况。这意味着必须摒弃“一刀切”的懒政思维,代之以“精准滴灌”的绣花功夫。对于确实存在的风险点,要像查处腐败一样,紧盯不放,精准打击,而不是让整个行业或区域为之“陪绑”。对于制度中可能存在的漏洞,要通过深入调研、科学论证来进行修补,而不是通过一场运动式的“大排查”来制造人人自危的氛围。要始终坚持“创新办法不走样”,在守住政策精髓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灵活有效。这既是对治理者能力的考验,更是对其担当精神的砥砺。
总而言之,“一人生病,全家吃药”作为一种治理现象,其本质是原始连坐制度在现代社会管理中的幽灵不散,是懒政思维与避责心态媾和产下的怪胎。它不仅因噎废食,荒诞不经,更在法理、情理与治理效能上存在根本性缺陷。我们当然需要制度,需要规范,需要防范风险,但这一切都应建立在尊重常识、尊重法治、尊重每一个体的正当权利之上。好的治理,应如人体的免疫系统,知道何时该动员,何时该休养;知道如何精准识别并清除病灶,而不伤及无辜的细胞。它不能因为某一次感冒,就天天输液;更不能因为别人发烧,就让全社会都戴上围巾、喝下姜汤。一个成熟而健康的社会,必是一个敢于直面风险却又不被风险吓倒的社会,是一个在追求秩序的同时,依然保有对每一个体的基本信任与尊重的社会。唯其如此,我们才能在不断演进的文明进程中,真正摆脱“连坐式治理”的阴影,走向一个更加理性、包容与高效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