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日凌晨,美国海豹突击队第六分队在巴基斯坦阿伯塔巴德的一栋三层小楼里,击毙了蓝星头号通缉犯——奥萨马·本·拉登。十年来,美国人做梦都想干掉的这个人,终于死了。消息传出的那一刻,白宫门口的人群欢呼雀跃,五角大楼的官员们互相拍着肩膀说“任务完成”,奥巴马在电视讲话里用那种特有的、一字一顿的演讲节奏宣布:“正义得到了伸张。”举国欢庆之后,有人想起了一个问题,那2500万美元的赏金,谁来领呢?
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按照美国“正义奖励计划”的规定,谁提供了导致本·拉登落网的关键情报,谁就能拿走这笔钱。在此之前,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的两个儿子乌代和库赛,就是被线人出卖的,那个线人拿到了3000万美元的巨额赏金,创下了美国历史纪录。但这一次,情况有点不一样。美国后来证实了一件事,没有人能领到这笔钱。理由是找到本·拉登靠的是电子情报,不是线人。换句话说,就是没人“出卖”拉登,所以没人配拿这个钱。这个理由听起来冠冕堂皇,但你要是仔细琢磨一下,就会发现里面藏着的东西,比2500万美元还要耐人寻味。
先来还原一下,本·拉登到底是怎么被找到的。故事要从2009年说起,那一年,巴基斯坦三军情报局给CIA送了一份大礼——一个手机号码。这个号码是在监控一通从巴基斯坦打到中东的电话时截获的,号码的主人叫阿布·艾哈迈德·科威蒂,是本·拉登最信任的信使之一。为什么这个信使这么重要?因为早在2002年,CIA就从关塔那摩监狱的囚犯那里得到了一条情报,本·拉登身边有一个信使,是他最亲密的联络人,找到这个人,就能找到拉登。问题是,这个信使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住在哪里,CIA花了整整七年都没搞清楚。
七年的时间,够一个孩子从小学读到高中了,而CIA连一个人的名字都查不出来。到了2010年夏天,事情出现了转机。CIA监听到这个信使终于打了个电话,而且这次他的电话定位精准到了巴基斯坦阿伯塔巴德的一个街区。美国国家安全局一直在等这个机会,自从2009年锁定这个号码之后,他们就像猎人一样蹲守,等着猎物露出破绽。信使犯了一个致命错误,他在离本·拉登住处很近的地方使用了那张SIM卡。这让CIA锁定了具体的位置,然后通过卫星照片发现了一栋奇怪的三层建筑,围墙高达18英尺,没有电话线,没有互联网,住户从不倒垃圾,而是全部烧掉。
就这样,通过卫星、无人机、电话监控和一点点运气,美国人终于找到了本·拉登。所以美国说的是事实,这不是某个线人通风报信的结果,而是电子情报、信号情报和卫星图像的功劳,所以没人能领那2500万。但问题来了,那些提供情报的人呢?那些被关在关塔那摩、在东欧的秘密监狱里受尽折磨、最终供出信使名字的囚犯们呢?美国情报机构自己承认,关于信使集团的情报,最重要的来源就是那些被关押的恐怖嫌犯,其中有些人受过“严酷审讯”。翻译成不那么委婉的说法,那些人在接受水刑和其他酷刑之后,才吐出了关键信息。而这些人,恰恰是美国最不可能给赏金的人。为什么?因为“美国调查人员绝不希望这些人获得巨额赏金”。
看明白了吗?需要你的时候,你就是“情报来源”;不需要你的时候,你就是“恐怖嫌犯”。你的信息被用了,你的人被忘了,你的钱——对不起,没有。当然,如果说那些在监狱里被严刑拷问的囚犯还算“咎由自取”的话,那另一拨人的遭遇就更让人心寒了。2011年6月,就在本·拉登被击毙一个多月之后,巴基斯坦军方逮捕了五名为CIA提供情报的线人。这些人是谁呢?其中一个是巴基斯坦军官,他在美军突袭前几周,专门跑到本·拉登住处附近,把进出车辆的牌照号码一个个抄下来,交给CIA。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这个人,CIA可能连那栋楼里住了谁都不知道。他做的是最危险的活,在巴基斯坦的土地上,为美国人搜集情报。这种事一旦被发现,后果只有一个,死。
而他最后的下场是什么?被巴基斯坦军方逮捕。至于赏金?那就更甭想了…而更讽刺的是,美国在解释为什么不发赏金的时候,说的是“没有线人提供了关键线索”。这句话放在这几个被捕的巴基斯坦人身上,就变成了一种官方认证的“查无此人”——你们提供的情报不算“关键”,所以你们不算“线人”。那他们算什么?算炮灰。事实上,美国的“正义奖励计划”从1984年成立以来,已经支付了超过1亿美元,给60多个协助抓获国际恐怖分子的人。在萨达姆的两个儿子被击毙后,那个通风报信的线人拿走了3000万美元,至今仍是最高纪录。那为什么本·拉登的赏金发不出去?表面上的理由是“没有线人”。但如果我们往深了扒,就会发现一个更扎心的事实,那就是CIA根本就没打算发这笔钱。
为何呢?因为提供关键情报的人,要么是关在监狱里的恐怖嫌犯,要么是已经被巴基斯坦抓走的当地线人,所以最方便的做法就是,说没有人提供了关键情报,把钱省下来。按照CIA的定义,这些人不配称之为“线人”。因为“线人”这个词在CIA的词典里,只有当你能活着、安全地、不惹麻烦地拿到赏金的时候才适用。如果你在监狱里,如果你被巴基斯坦抓了,如果你已经死了——对不起,你不符合“线人”的定义。其实CIA是有能力发赏金的。他们发过,而且发得很大方。前面说了,2003年的时候,美军在伊拉克击毙了萨达姆的两个儿子乌代和库赛。谁是提供情报的人?一个伊拉克线人,名叫纳瓦夫·扎伊丹,是萨达姆的一个远房堂兄弟。他拿到了3000万美元,至今是“正义奖励计划”的最高支付记录。
为什么这个线人能拿到钱?因为他是“干净”的。他不是恐怖嫌犯,不是被酷刑逼供的囚犯,不是巴基斯坦军方的军官,就是一个普通的伊拉克人,提供了情报,拿了钱,然后消失在人群中。2500万美元的悬赏,最后变成了一张永远兑现不了的空头支票。而那些本该拿钱的人,要么在监狱里,要么在逃命,要么已经死了。这就是美国情报机构的“契约精神”,跟恐怖分子讲规矩,跟线人讲“特殊情况”。2003年出卖萨达姆儿子的人拿了3000万美元,2011年出卖本·拉登的人,最后得到的是一句“无人可领”。这个差价,大概就是CIA对“线人”这个词的定义区别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