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层调侃过“我家院子里有两棵树,一棵树是枣树,另一颗也是枣树。”?
我有过。
我曾经不止一次调侃迅哥这句名言,直到有一次,我望着院子里的树脱口而出这句话时,说了一半就哭了。
那一瞬间心里像被子弹击中一样无法自抑,无声的流泪,呆呆的望着院子里的书发呆,思绪飘得很远很远,时间似乎过了很久我才缓过神……
前几年疫情时,一次国庆节,去我媳妇儿老家。
她家院子里真的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一棵是杏树。
十月份,树上的大枣红彤彤的,特别好看。
我站在树下,看着那两棵树,忽然就想起了鲁迅那句话。
我笑着跟媳妇儿说:你看,迅哥儿说,他家院子里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你家这个不行啊,你家是一棵是枣树,另一棵是杏树,没内味儿。
说完我自己也笑了。然后不知道怎么的,我顺嘴又说了一句:其实我家老院子里也有两棵……
然后一瞬间泪就出来了,说不下去了。
我老家在河南的一个农村。十五岁之前,我一直住在那里。
祖宅的大门前面,有一棵很大的洋槐花树,每年春天开满白色的花穗,空气中都有香甜的味道,我们哪里有一道菜——蒸洋槐花,这可能是很多河南孩子的童年记忆吧。
院子里面还有一棵香椿树,树不大,春天发芽的时候,我妈会摘下来腌咸菜,给我爸寄到南方去。
我爸是我们村里最去深圳的那一批人,一年只回来一次。每年春天,我妈都会给他寄香椿酱,味道很浓郁,我不喜欢香椿那个香味,也不明白爸爸为什么喜欢。
想到老家的两棵树时,我以为我回想起无数个我童年鲜活的画面。
那个我生活了整整十五年的院子,那个我爬过墙头、追过鸡狗、写过作业、挨过打的院子,那个承载了我几乎全部童年记忆的地方——我闭上眼拼命地想,却只能想起两棵树。
门口的洋槐花树,院子里的香椿树。
但我发现,我说完这两棵树之后,我竟然再也想不起别的了。
院墙是什么样子的?窗户是什么样子的?堂屋里的八仙桌摆在哪个位置?我睡觉的那张小床靠在哪一面墙上?我在那里哭过?在哪里笑过?在哪里玩耍?
一片模糊。
我努力了很久,那些画面像隔着一层磨砂玻璃,影影绰绰的,就是看不清楚。我忽然就哭了。
十五岁那年,爸妈在市区买了房子,我离开了那个村子。
离开的第一年,我读初三,每隔两周或者一个月回老家一趟,奶奶还在,我回去跟她睡一张床。
高中寒暑假,我都会回去住两周,在老屋里陪奶奶一周,再去姥姥姥爷家住一周。
高二那年,外公没了。大一那年,奶奶没了。
外婆还在,所以大学寒暑假我还会回老家那边,但只是在姥姥家住几天。
我们去市区的时候,老家的才住了四五年的新房子转让给了二伯家,祖屋里面奶奶在住,后来在新院子里面住,祖宅老屋就彻底闲置了。
奶奶走了以后,老家的那个村子,我再也没有在那里过过夜了。
奶奶不再了,我们回去只有归途,却没有归宿。
只有每年过年上坟的时候,才会路过老宅,站在门口看一眼。
既熟悉,又陌生。
熟悉的是,它确实还是记忆中的那个样子。陌生的是,它跟我记忆中的完全不一样了。
院墙怎么那么低矮?门框怎么那么低矮?就连那棵我小时候觉得高不可攀的大树,看起来也那么低矮。
是我长高了,还是老屋变小了?
都不是。
是老屋在我心里被反复地美化、放大、镀上了一层金,而现实中的它,只是一座普通的、日渐破败的老房子。时间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也不会为任何记忆保鲜。
我再也没有吃过老屋门前那棵洋槐花树上的洋槐花了。也再也没有吃过院子里那棵香椿树上的香椿了,甚至都没有再闻到过他们的味道,因为后来的每次回去都是冬天。
只有堂弟结婚那年回去是国庆节,但是老屋已经多年未住人,匆匆而来,匆匆而去,我们又去了五六里外的姥姥家。
说来好笑,我小时候其实根本不喜欢吃这两样东西。洋槐花太甜腻,香椿有一股怪味。
可是现在,我疯狂地想念那个味道。
但是现在大棚的香椿很普及了,冷冻保鲜的洋槐花冬天也有了。
但是我想吃,又不敢吃。
也许我想念的不是从来不是洋槐花和香椿本身,我想念的是那个有人蒸洋槐花的春天,想念的是那个我妈还能给我爸寄香椿酱的年代,想念的是奶奶还在、外公还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日子。
就在那一刻,我忽然理解了鲁迅。
他不是在玩文字游戏。他是真真切切地站在千里之外的异乡的某个院子,也许那个院子有棵树…..
记忆转瞬,本来以为满满鲜活的记忆扑面而来,想说点什么,却发现自己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离家的孩子,离开家乡太久了。久到记忆已经开始褪色,久到本以以为无比鲜活的故乡,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堆模糊的碎片。
他张开嘴,想描述那个院子,想描述那些在枣树下度过的夏天,想描述那些和闰土一起捉猹的夜晚——可是他发现,他只能说出来一句:
我家院子里有两棵树。
一棵是枣树。
(说完这句,半天说不出话了。)
(酝酿很久,平复情绪后,说出下一句)
另一棵也是枣树。
就这些了。没有了。那些鲜活的、饱满的、充实的记忆,在他试图开口的瞬间,全都消失了。只剩下两棵树,孤零零地站在那里,像两个墓碑,标记着一个再也回不去的地方。
【END】
PS:
很多人都说,《故乡》写得最好的是少年闰土那段。月下刺猹,项带银圈,西瓜地里的小英雄。
小时候读这一段,只觉得生动有趣,觉得闰土真厉害。
等到长大了再读,才发觉鲁迅有多残忍。
他把少年闰土写得越鲜活、越灵动、越可爱,后面那句“老爷”叫出来的时候,就越刺骨、越冰冷、越让人喘不过气。
前面所有的美好,都是为了这一刀做铺垫的。
他用了那么多笔墨去描绘记忆中的闰土,描绘那个月光下闪闪发光的少年,描绘那段无忧无虑的友谊。
然后他回到现实,闰土站在他面前,恭恭敬敬地叫了一声“老爷”。
那一瞬间,鲁迅清清楚楚地感觉到,他们之间隔了一层东西。一层看不见、摸不着、但谁也跨不过去的屏障。
那一刻,他一定比谁都希望自己没有回来过。
如果不回来,闰土就永远是那个项带银圈、手捏钢叉的少年。如果不回来,故乡就永远是那个充满蝉鸣和笑声的乐园。如果不回来,他就可以一直活在那个被记忆美化的世界里,永远不会被现实击碎。
可是他回来了。所以他必须面对那个苍老的、卑微的、叫他“老爷”的闰土。必须面对那个低矮的院墙、陌生的门框、以及两棵孤零零的枣树。
我忽然觉得,鲁迅写《故乡》,不是在写故乡,是在写告别。告别闰土,告别童年,告别那个自己曾经是其中一员的旧世界。他写下那些文字的时候,心里一定是疼的。因为他知道,他写下的每一个字,都是在确认一件事:那些东西,再也回不来了。
我也是。
那天在媳妇儿家的院子里,我站在枣树和杏树中间,哭得像个傻子。
媳妇儿问我怎么了,我说不出来。我能说什么呢?
说我忽然想家了?可我的家早就搬走了。说我想奶奶了?可奶奶已经不在了。说我想念那棵洋槐花树和那棵香椿树了?可就算我回到老宅,它们也还在那里,只是我已经不再是那个在树下仰着头等花落的孩子了。
有些东西,不是回去了就能找回来的。
鲁迅懂这个道理。所以他写了那句话。他不是在写树,他是在写一种巨大的、无法言说的失落。
当一个人离开故乡太久,久到记忆开始模糊,久到童年变得像一场梦,久到你只能用最笨拙的方式去描述它——那时候你就会明白:
我家院子里有两棵树。
一棵是枣树。
另一棵,也是枣树。
这不是废话。这是一声叹息,一句告别,一座纪念碑,一场再也回去的梦。
我一直觉得一个人的成熟,是从一场告别开始。
不是物理意义上的再见。
而是在某一瞬间,你意识到再也回去的童年、再也抓不住的故乡、再也见不到亲人,你是你,你在这个世上很孤独,孤独的像一棵树。但又需要自己扎根、需要自己生长,还需要成为某个人的大树的时候,自己就长大了。
人生如逆旅,你我皆行人。
迅哥的作品深沉厚重,重到过了快一个世纪,依然能把一个人的眼眶压出泪水来。
最后,如果你也在异乡,你也曾有离别,也曾在某个瞬间被某话、某事、某物所触动。希望我杯“鸡汤”,可以慰籍此刻的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