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是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首次就“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作出完整司法认定的标志性案件,充分彰显了香港法治精神与“一国两制”下香港司法体系的公正权威。

劣迹斑斑,“支联会”触碰法律红线。
案件被告方“支联会”成立于1989年,长期打着“爱国”“民主”等名号,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反动纲领,诋毁国家根本制度。
长期以来,“支联会”公开宣扬“五大纲领”,极力鼓吹极端政治主张,妄图推翻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
其通过年度集会、刊物发行、网络动员等方式,不断推进反中乱港叙事,更是在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借机煽动放大香港市民对中央与特区政府的敌意。
顶风作案,国安法出台后仍不收手。
202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正式生效,明确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列为犯罪。
但该组织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负隅顽抗,以“违法达义”等歪理邪说继续煽惑香港市民,拒绝修改纲领,公开叫嚣“不会退缩”,继续组织非法集会、宣扬对抗,持续与境外势力勾连呼应。
法槌落定,犯罪事实铁证如山。
面对“支联会”及其核心成员的恶劣行径,香港高等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其犯罪行为作出公正裁决。
罪名首判,填补司法实践空白。
香港国安法第23条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作出明确规定,但一直没有对该罪名作出完整审讯及定罪的案例。
在此案中,法庭经过公开审讯,详细阐释了该罪名的构成要件、行为方式与主观故意认定标准,明确了“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以非法手段颠覆国家政权”的司法认定路径。
这一案例填补了香港国安法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上的实践空白,为后续执法提供了可参照的判例支撑。
法理清晰,划定言论自由边界。
本案的另一标志性意义在于,清晰划定了言论自由与煽动颠覆的法律边界。
此案的结案陈词有力驳斥了“支联会”有关言论自由的狡辩,明确指出其长期鼓吹的纲领口号并非单纯的政治倡导,而是意图挑起敌意和分化,企图颠覆国家根本制度。
这种行径远远超出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所保护的言论自由范畴,构成通过“非法手段”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客观行为。
可以说,这一边界的厘定,对香港社会准确理解“一国两制”、准确理解自由与法治的关系,具有正本清源的重要意义。
严谨公正,司法程序公开透明。
本案经由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依法侦查、律政司检控,最终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依法审理,整个过程公开透明,程序严密,控辩双方权利也得到充分保障。
此外,法庭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将对“支联会”等被告的追责,锁定为2020年7月1日(香港国安法生效之后)至2021年9月8日(“支联会”于2021年9月宣布解散),充分体现出香港司法程序的严谨公正。

香港高等法院。
正义彰显,法治权威坚如磐石。
此案的裁决不仅是个案的正义伸张,更向国际社会传递出香港法治精神不容践踏,“一国两制”具有坚实法治保障的明确信号。
有力捍卫国安法权威。
法庭在200多页的判词中,对宪法秩序、党的领导地位、国家根本制度作出系统阐述,从根本上清除了任何企图以“民主”“自由”为包装,颠覆国家政权的违法空间。
这不仅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潜在行为进行了有力震慑,更为香港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国安法、自觉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权威司法指引,充分彰显了法治精神,捍卫了香港国安法权威。
“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本案的依法审判正是这一原则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实践。
从香港国安法出台一举扭转乱局,到第23条立法完成补齐制度短板,再到本案依法定罪形成司法标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不断完善。
这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筑牢了坚实根基,也为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根本保障。
法治兴则香港兴,国安法立则香港安宁。
“支联会”案的公正判决,是香港国安法实施后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再次印证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都难逃法律制裁,任何外部干涉图谋都注定失败。
未来,随着香港国安法的全面准确实施,香港必将进一步巩固由治及兴的良好局面,在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市民福祉、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道路上稳步前行,“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必将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