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外贸!帮扶企业渡难关
加大信贷支持!纾解流动性困难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和应收账款、存货、订单等质押融资。依托大型电商平台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直贷业务。
推动进出口银行不断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深化产品服务创新,积极开展“转贷款”业务,通过地方中小银行将信贷资金投放给更多的中小微外贸企业。
退!降!免!延!让企业支出更少
完善出口退税方式,加快退税进度。对除“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外,所有未足额退税的出口产品及时足额退税。
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并降低费率。
暂免今年4月至年底的加工贸易内销缓税利息,可以降低企业的内销成本,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加工贸易企业申请内销时,需按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进口关税可以选择按其进口料件或制成品来缴纳。利用该项政策,企业可以自主合理地降低税赋。试点扩大至全国113个综合保税区,更多的企业将从中受益。
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外贸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实际与企业协商确定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增强抗风险能力!稳住产业链供应链
针对企业订单减少等突出问题,推出有效措施支持拓市场、增订单。运用出口信用保险积极保障出运前订单被取消风险。推广“信保+担保”,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发挥优势,承接劳动密集型外贸产业。支持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新业态,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带动中小微企业出口。
减少经营限制!多渠道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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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简化出口转内销产品认证程序,简化企业办税程序;推行以外贸企业自我声明等方式替代相关国内认证,对已经取得相关国际认证且认证标准不低于国内标准的产品,允许外贸企业作出符合国内标准的书面承诺后直接上市销售。进一步放宽内销征税时限,由每月申报调整为最长可按季度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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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转内销平台,鼓励外贸企业对接电商平台,引导主要步行街组织开展出口产品转内销专题活动,组织大型商业企业开展订单直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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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结合各地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建设需要,组织对接一批符合条件的出口产品转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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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外贸企业研发适销对路的内销产品,创建自有品牌,充分利用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新设46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4月7日,国务院决定新设46个综试区,加上已经批准的59个,全国将有105个综试区,已经覆盖了30个省、市、自治区,形成了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发展格局。
对具备条件的综试区所在的城市,纳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试点范围,即可开展保税备货业务,对进口的商品按照个人自用物品监管,在交易限额内适用优惠税率。
适用“简化归类和清单验放”,提高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单笔交易限额,简化小微跨境电商货物贸易收支手续,优先增设国际邮件互换局等便利化措施。
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
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企业提前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即办理货物查验、放行手续。
优化进口“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企业进行“概要申报”且海关完成风险排查处置后,即允许企业将货物提离。
在符合条件的监管作业场所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
严禁口岸为压缩通关时间简单采取单日限流、控制报关等不合理措施。
稳外资!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放宽准入限制!配套优惠政策
发布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条目,全面放宽了一、二、三产业的外资准入限制,新版负面清单于7月23日开始施行。
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其中配套优惠政策包括:
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
对于集约用地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并且可以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外商投资中西部鼓励目录内的领域,不仅可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还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授权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
外资企业同等享受助企纾困政策
为支持困难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在财税、金融、社保、就业等方面,国家层面、部门层面以及地方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在现存的40多万家外资企业中,90%以上都是中小微企业,绝大多数的外资企业都可以从这些政策中获益。
对重点外资项目一视同仁加大用地等保障。提高外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便利度。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进出口银行新增贷款规模等同等支持外资企业。
对近期出台的减税减费等助企纾困政策,要确保内外资企业同等享受。
更大力度改革开放 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扩大到全国21个省份部分地区,围绕拓宽开放领域、提升便利水平进行改革探索,包括发展跨境商业医疗保险、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扩大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资格范围、在常态化防控下加强旅游和体育国际合作等,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推出更多扩大开放的举措,推动多领域多层次国际合作,在不断深化制造业开放的同时,扩大服务业特别是高端服务业开放。
增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吸引力。
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鼓励和吸引外商投资的政策,让中国成为更多外商投资兴业的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