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某位老太太说:
老是协商,自己国家的地盘有什么好协商——打仗就是打钱,国家14亿人口,每个人卷10块钱就是140亿。咱们先打10块钱的,如果不够再打100块的,不行再打1000的……那么究竟这样的捐款可以支持多大规模战斗呢?
一人十块钱的战争,我们让部队省着点花,差不多就是个旅、团一级规模的武装冲突,持续一两个月的样子。很遗憾,这位情绪比较激动的老太太的想法很难支持起一场还算一回事儿的战争,空军、海军、二炮就不说了,仅仅是最省钱的陆军,都是打不起的。我们假设一个装甲旅旅投入战斗,计4000人,坦克与其它装甲车辆200辆,另有其它重型设备、轻型武器若干。
维持性经费含军人工资、伙食费、装备维护保养费以及其它日常事业性经费。一个4000人的旅,差不多得一年花出去20亿。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你不能说平时维持的常备军是免费白给的吧?俩月冲突算你一年的维持性经费已经是很良心了。
要保持一支部队不崩溃,两点必不可少:装备补充与人员抚恤。没有装备了你打毛都打不到,不抚恤牺牲与致残的军人,士气立刻崩溃。按照一场高烈度武装冲突常用的战损比例,我们按照人员阵亡5%、受伤10%、装备损失20%计算。阵亡军人200名,负伤(致残)军人400名,军人抚恤金与医疗救护费用按照现在的标准差不多就要个10亿左右。装备补充方面,给老太太算便宜点,也就10亿的样子。经历一场高烈度冲突差不多就是补充和抚恤掉20亿。
高烈度冲突中的弹药消耗是非常恐怖的,一门炮一天一个基数40发,不算多吧?炮弹的价格天差地别,最贵的末敏弹、子母弹、制导炮弹以及一些高技术弹药的价格是很恐怖的,一发上百万稀松平常,我们不能这么坑老太太,按照低价炮弹来,一发算你5万块吧。一门炮一天就打出去了200万,一个旅属炮兵营算30门炮,一天打掉全国人民0.6亿,一个月18亿。
其它大型弹药方面,根据具体战况就比较难估计了,比如说今天敌人的飞机来得勤,多打了几发红旗9,那就海了去了。我们按照一天就打了两发红9b,那也是0.2亿了。一个月6亿。
小型弹药半卖半送,免费算给老太太,包括步枪弹、机枪弹、榴弹、火箭筒,统统都是送的!
4000人,这就是4000张嘴。战场上喂饱这4000人,可不等于在大酒店请客吃饭。有时候前线官兵吃的跟屎一样,却已经是天价了,因为战场上吃饭是有敌情威胁的。仗打得比较激烈的时候,那能送上去一包干粮一瓶矿泉水,说不定得死好几个人。
除了吃饭,还有喝水、睡觉、战场卫生(说白了就是拉屎撒尿),这一大堆事情都是要花钱的,花很多很多钱。维持一个4000人规模部队的后勤保障,俩月时间,差不多也得10亿。
很多人认为,钱都是一样的,谁的钱都是一样的钱。
这个概念是极度错误的,必须要意识到:财政收入是钱中精华。
财政收入是有成本的,是依靠税收收上来的,任何税收都有其成本,低一点的是海关关税之类的。而针对企业与个体户的税收,成本要高一些。想通这个道理很简单,首先是税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之类的显性成本。其次,是税收对于生产的抑制作用。比如一个企业把利润所得中过高的比例都用于交税了,那么再投入生产的资金就会减少,并且损害企业主的积极性。因此到底收多高的税率,是一个国家政府一切工作与一切政策的核心中永远最重要的核心。
很遗憾,军费开支来自于钱中的精华——财政收入。
这位老太太说了,我现在不要政府出钱啊,我自愿交出10块钱,这就不需要动用“钱中精华”了。很遗憾,老太太一点都不懂经济学,这个钱只要你一集中,它自动就变成了“钱中精华”。宏观上,全国人民一人10块钱,实际上就是在纳税,纳“战争税”,跟其它税并没有任何区别。
这个钱,一块顶10块是很正常的事情。“战争税”对于国民经济的破坏作用比普通的税种其实还要大得多,其它税种或多或少是要开支再投入到国民经济部门的,比如说收上来的税拿去修铁路,拿去改善经济结构,拿去做公共事业比如提高教育水平,这些开支最终会促进经济发展。而这个战争税是不会再次投入经济部门的,而是直接花掉了,流失了,反馈给经济系统的比例是很少的,最多就是一些军工部门。
2018年我国GDP在90万亿规模,财政收入是18万亿规模,5:1,5块钱的GDP才能有1块钱的财政收入。而战争税的话,因为其投入国民经济的比例小,变成炮弹飞到敌国去了,因此10:1是没问题的。
这个就不好说了,如果这场高烈度冲突是在西藏或者新疆那些无人区,这个好办。
要是在上海浦东、浦西两边呢?
当然如果是在敌人的领土上那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