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4年,44岁的法国探险家雅克·卡蒂埃游说法王,希望得到法王的资助出海远航,和西班牙一样寻找到通往中国的航线,以及大量黄金。
虽然西班牙并没有找到真正的航线,但在那个年代,远航和黄金强烈刺激了法王的小心脏,不久便出钱出人,命令雅克·卡蒂埃出海远航,帮助法国寻找幻想中的财富汇聚之地。
同年4月20日,雅克·卡蒂埃带领乘坐61人的大船起航,经过3周的时间,顺着洋流来到美洲大陆,越过圣劳伦斯湾,便来到如今的加拿大新不伦瑞克省。
当雅克·卡蒂埃和船员登陆探索的时候,发现了一群印第安人,他们把皮毛绑在数米长的棍子上来回舞动,那意思就是:
雅克·卡蒂埃等人初来乍到,担心被团灭,不敢和印第安人走的太近,便回到船上等待印第安人散去。
结果印第安人划着7条船追来,十分夸张的表达善意,想和远道而来的陌生人做生意。
东道主都如此热情了,如果他们再不给面子,那就可能真的团灭了。
最终雅克·卡蒂埃和船员们,用船上的刀子、斧头、布料等不值钱的小物件,和印第安人交换了大量皮毛,甚至有些印第安人为了换到东西,把身上穿的皮毛衣服都脱下来卖掉,光溜溜的走回去,并且放话:
“只要你们在这里继续停留,我们每天都来,等我呦。”
雅克·卡蒂埃当然没发现黄金,也没找到通往中国的航路,便以法王的名义占领这片土地,于9月份返航回到法国。
皮毛是欧洲的奢侈品,能不能穿得起皮毛,成为欧洲贵族和平民的重要标志。
英国就明文规定,只有骑士级别以上的男人,才能穿戴装饰貂皮的丝绸衣服,高级官员可以穿戴次一级皮毛装饰的长袍,至于普通平民,只能和中国陕北农民一样,穿粗羊皮做成的皮袄。
随着航海业的兴起,欧洲商业恢复繁荣,无数普通平民崛起的商人阶层,逐渐突破了古老的法律规定,为了向贵族阶层靠拢,开始脱下羊皮,穿戴贵族阶层专用的高等皮毛。
而贵族为了保住体面,开始追求更高级更奢华的皮毛衣服,以便在某些公开场合中,在着装外表上稳稳的压住暴发户。
比如法王查理八世结婚的时候,其夫人穿了一件160张黑貂皮做成、并且镶嵌金丝珠宝的礼服。
英格兰的亨利四世,有一件用12000张松鼠皮、80张白貂皮做成的礼服。亨利八世的一件礼服用100张黑貂皮、560张松鼠皮做成,价值200英镑,是英格兰底层工人月薪的200倍。
巨大的需求催生巨大的市场,皮毛在欧洲成为顶级奢侈品,更是可以横行欧洲的硬通货。
雅克·卡蒂埃发现皮毛的消息传回法国,很快引起一些人的兴趣,零星的驾船到北美收购皮毛,运回欧洲赚大钱。
相当于你用瓷杯碗筷等东西,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换回相同重量的黄金,回来就能兑换成人民币买房买车。
不过个人的发财欲望,在历史洪流面前是渺小的,只有人民的群体行动,才是推动历史车轮的伟力。
差不多在雅克·卡蒂埃到北美探险的同时,欧洲渔民就在北美纽芬兰大浅滩附近,开始大规模捕捞鳕鱼。
那地方的鳕鱼肥大密集的程度,到了不需要大型的捕鱼设备,只要人带着渔网下水捕捞,就想要多少有多少。
“海岸有如此厚的鱼群,我们几乎是在它们之上行船。”
鳕鱼是经济价值极高的重要鱼类,即便是物质极度丰富的现在,鳕鱼最高可以卖到3、400块/斤,最低100块左右/斤,更别说几百年前的欧洲了。
欧洲渔民为了捕捞免费鳕鱼,每年都要在固定时间去纽芬兰,捕到鳕鱼再返回欧洲。
北美洲有了稳定的流动人口,印第安人发现机会,就会有意识的收集皮毛,等欧洲渔民来捕鳕鱼的时候,一股脑的卖给他们,换来特别稀罕斧头刀子等东西。
而欧洲渔民去捕鳕鱼的时候,也会专门带一些小玩意,交换印第安人的皮毛。
其实在这项贸易中,他们双方都是赚钱的,对方也未必是傻逼。
对于欧洲渔民来说,刀斧之类的手工业品遍地都是,根本不值钱,却能在新大陆换来奢侈的皮毛,岂不是大赚一笔?
对于印第安人来说,皮毛是到处都有的廉价货,随便出门打一些动物,就能换来从未见过的欧洲手工业品,凭啥不是大赚一笔?
物品对自己有没有价值,只有自己才知道,别人没资格指手画脚。
长期的皮毛贸易,在北美洲东海岸形成一系列固定贸易点,那些欧洲渔民发现皮毛贸易更赚钱,做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
“放弃捕捞鳕鱼,专门做印第安人和欧洲的皮毛中间商。”
于是从接受国王资助的探险家,到白手起家的欧洲渔民,上层和下层都发现了北美洲的廉价皮毛。
此后数百年,无数白人奔赴北美洲淘金,皮毛也成为人类历史上最大移民浪潮的开路先锋。
这个历史进程是美利坚帝国辉煌的开端,也让自以为受益的印第安人,走上灭族的末路。
在众多美洲皮毛里,欧洲人最喜欢的是河狸皮,因为河狸皮毛做的毡帽,是欧洲人社会地位的象征。
如果毡帽的成色不佳、样式老旧,说明戴帽子的人是个破落户,可要是戴一顶成色非常好的河狸毡帽,走在街上别人都要高看两眼。
不管是社交需求也好,纯粹装逼也罢,欧洲人都以有一顶河狸毡帽为荣。那些欧洲老照片上,贵族们戴的高筒帽子,基本都是河狸皮做成的。
据估算,最初的北美洲分布着不下于4000万只河狸,对于有毡帽需求的欧洲人来说,供应量完全足够。
而且越往北走,气候越寒冷,河狸的毛就越厚密,卖到欧洲市场上的价格也高。所以河狸皮毛的收购市场,基本在美国北部和加拿大。
那些地方,河狸也是印第安人生活的必需品。他们吃河狸肉、穿河狸皮衣服、用河狸骨头做工具、甚至以河狸为部落的图腾。
他们向欧洲人出售河狸皮毛,甚至不需要专门捕猎,只要在日常谋生的时候,多出一把力而已。
河狸对于欧洲人和印第安人,都是一座从未大规模开采的富矿。
从探索北美大陆开始,以河狸为中心的皮毛贸易,成为此后几百年的主旋律,河狸给了印第安人想要的东西,也充实了欧洲国家的国库。
“河狸把我们的一切都打点好了,它会带来锅、斧头、刀剑和珠子,总之,河狸造就了所有的一切。”
马萨诸塞的英国移民,用6先令买到玉米种子,秋收以后便能用玉米,向印第安人换来327英镑的河狸皮毛。
荷兰移民说,我们不费任何力气,就能收获可与数吨黄金相等的皮毛。因为河狸皮运到欧洲以后,最高利润可以达到成本的200倍以上。
1578年左右,常年往来芬兰湾—欧洲之间的法国渔船,便达到150艘。
1695年,法国运回国的河狸皮是20万里弗尔,价值相当于法国货币改制后的20万法郎,比其他欧洲国家的总和都要多5倍。
到了1743年,法国重要港口拉罗谢尔进口12.7万张河狸皮、3万张貂皮、11万张浣熊皮、1.6万张熊皮。
这只是法国一个港口的贸易额,而法国在北美的皮毛贸易站,从圣劳伦斯河流域为起点,一直沿着密西西比河南下,直达墨西哥湾。
这片地方号称“新法兰西”,后来卖给美国的路易斯安那,不过是新法兰西的一部分。
法国天主教徒不愿意离开故乡,法国政府又不允许新教徒移民北美,结果便是法国在北美的人口非常少。
直到1763年,新法兰西境内的法国移民只有6万,同时期的英国殖民地却有160万人口。
相差悬殊的人口对比,导致法国在争夺北美的战争中输给英国,而在此时,移民人口的数量,让法国皮毛贸易的体量远超英国。
因为皮毛是印第安人的土特产,想大量收购皮毛,恰恰需要和印第安人合作。
英国不限制移民,只要想去北美定居,不论清教徒、天主教徒或者贫民,英国政府一律放行,尤其是清教徒,恨不得全部送出去,让他们自生自灭,别留在国内瞎溜达。
于是越来越多的移民人口,让英国殖民地有恃无恐,对待印第安人非常不友好,动不动就要搞清洗、种族灭绝、生存空间之类的血腥手段。
印第安人也不傻,英国人对我不好,那我的皮毛不卖给你还不行?有本事自己去捕猎啊,你们那点人能捕多少皮毛?
而且北美是印第安人的地盘,英国移民出门捕猎的时候,只要印第安人愿意,随时可以团灭落单的英国人。
法国的人口不多,便不能和印第安人搞强硬做派,担心连仅有的人口也保不住。虽然也有小规模的冲突,但法国和印第安人的关系,总体而言保持的不错。
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印第安人愿意把皮毛卖给法国,法国也拥有了特别稳定的货源。
法国人为了皮毛贸易,可以放下所谓的“白人种族优势”,和印第安人通婚,以印第安女婿的身份奔走在部落之间,大量收购当年的皮毛、预定明年的皮毛数量,并且叮嘱印第安“自己人”,千万不要卖给英国人.…..
新法兰西的创始人尚普兰,曾经对印第安人酋长说:“我们的年轻人同你们的女儿结婚,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如果想确保皮毛每年都送到贸易站来,没有比通婚更好的方法了。”
于是“法印联姻”成为潮流,这种和谐的关系,也推动着法国的皮毛贸易越做越大。
当然了,法国人出门在外做生意,挺孤单寂寞冷的,娶个老婆可以缓解思乡之苦。
皮毛贸易改变了印第安人的生活,随着时间的推移,年轻的印第安人已经不习惯祖先“自力更生”的生活方式,逐渐欧洲化,习惯使用欧洲的布料、刀斧等手工业品。
但印第安人太原始了,他们想要的东西,都不是自己能亲手造出来的。
为了保证生活质量甚至是部落生存,印第安人只能依附于法国,那么最好的方式便是送女儿联姻。
只有成为“自己人”,印第安人才能得到急需的手工业品。
也就是说,印第安人被欧洲的手工业品绑架了,让印第安酋长不自觉的“买办化。”
事实上,当一个民族被迫融入世界经济的时候,如果不能自主研发生产,民族高层为了和世界经济接轨,必然向买办的身份滑落。
法国和印第安人的联姻,诞生了很多混血儿,他们既是印第安化的法国人,也是有白人思维的印第安人。这些能沟通印欧的混血儿,恰恰是皮毛贸易需要的。
而隔壁英国在皮毛贸易中吃了大亏,发现法国人娶印第安老婆的操作非常骚,痛定思痛之后,决定放下所谓的面子,让英国人也娶印第安老婆,并且降下身段拉拢印第安部落,共同捕杀可怜的动物们。
经过长时间的亲自实践,英国人也感觉效果非常好,皮毛贸易额逐渐上涨。虽然不如法国,却把其他国家远远甩在后面。
皮毛贸易给印第安人带来欧洲的手工业品、混血儿,也带来种族的分裂。
英法和印第安部落结盟,主要目的是获得稳定的皮毛供货,然后抢占欧洲的皮毛市场。
那么在英法商战的大背景下,和英法结盟的印第安部落,也不可避免的擦枪走火,经常为了各自老板的生意,以及自己的荣华富贵而大打出手,甚至爆发屠杀敌对部落的战争。
比如法国的忠实盟友是加拿大境内的休伦人,英国的盟友是美国纽约、宾夕法尼亚、俄亥俄州境内的伊洛魁联盟。
这两支印第安人在英法的支持下,互相争战百年,所争夺的就是土地、动物资源和皮毛贸易的下游利润。
是不是特别像中国的民国军阀?打来打去,无非是为了讨好洋人老板。
随着皮毛贸易的无限扩大,北美洲东海岸的河狸等皮毛,逐渐成为稀缺品。
因为动物是自然繁殖的,相比原材料做成的工业品,动物的生长周期特别长,如果不加以节制的捕猎,那么动物的生长速度,远远比不上英法和印第安联盟的猎杀速度。
为了获得源源不断的皮毛,英法必须不停开拓新的捕猎场,也就是向遍布印第安人的北美西部扩张。
正是这种对动物皮毛的强烈追求,成为白人开拓北美大陆的原动力。
那些留在东海岸、逐渐没有动物可捕杀的印第安人,基本只有两条出路:
其一是失去动物资源,也就失去和英法谈条件的资格,更失去自己赖以维生的基本物质。
为了继续活下去,印第安人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土地,换来暂时的苟且安宁,然后在英法等白人的挤压下自生自灭。
其次是文明技术落后的印第安人,被越来越多的英法白人视为没用的种族,遭到持续性种族屠杀,人口和土地逐渐凋零。
早在1620年的时候,“五月花号”抵达普利茅斯,便发现有大批田地和房屋,他们感觉非常奇怪,明明有人类生存的迹象,但为什么田地荒芜房屋蒙尘,和很久没人居住似的。
他们开开心心的在那里住下,直到很久以后才知道,普利茅斯曾经发生过一场瘟疫,导致几千名印第安人全部灭绝。
即便是附近的部落,死亡率也达到恐怖的90%,以至于周围几十里的土地上,到处是印第安人的残肢遗骸。
欧洲人生活在欧亚大陆,数千年来经历过无数次病毒袭击,对于天花、流感、霍乱等病毒已经有了抗体,只要不是大规模的瘟疫流行,些许病毒带在身上也不会致命。
但印第安人是美洲土著,从来没有经历过欧亚大陆的病毒,根本没有抵抗力。
犹如从小生活在温室中的花朵一样,突然暴露在充满恶意的世界,结果便是被世界的恶意暴打致死。
自从印第安人和欧洲人接触以后,天花、霍乱、伤寒等传染病,就在北美大陆接连爆发,印第安人也在一次又一次的瘟疫中死伤惨重。
1616年,新英格兰地区的天花病毒流行3年,印第安人纷纷死去,给“五月花号”的清教徒留下房屋和田地。
1633年,北美洲东北部爆发天花,感染者的死亡率达到95%。
在整个17世纪,新英格兰地区的印第安人,由最初的7万人减少到1.2万人,其中人丁繁盛的阿本乃吉部落,由1万人减少到不足500人。
据有关学者估算,印第安人的人口减少,有80%是天花霍乱等传染病毒造成的。
剩下的那部分,则是失去议价权之后被英法等白人屠杀,或者被白人移民浪潮冲的四散飘零。
北美东海岸的皮毛和印第安人都消失了,那么这片土地,也就成为白人移民的永久性地盘。
而英法在不断向西推进的过程中,又给印第安人送去两种致命产品。
熟悉民国的朋友都知道,军阀搜刮辖区里的物资、并且向洋人大规模借贷,主要目的是向洋人买枪炮武器,以便在军阀混战中扩张地盘,然后继续搜刮借贷买武器,直到成为最大的买办军阀为止。
那些和英法结盟的印第安部落,为了保证自己的贸易优先权,必须把自己打造成最强大的部落,才不至于被其他部落后来居上。
于是印第安部落换到足够的手工业品之后,便用皮毛和英法交换枪支弹药,在印第安部落中维持武力优势。
但是枪非常贵,在皮毛贸易刚开始的年代,与枪等高的皮毛才能换到一支枪,后来买枪的印第安人越来越多,造成枪支贬值,也要25张皮毛换一支枪。
英法等欧洲白人用枪换到的皮毛,远远比刀斧等小物件换皮毛的利润要丰厚,不论武装盟友还是赚取利润,他们当然愿意给印第安人卖枪。
印第安部落也不在乎成本,宁愿花费巨大的代价,也要买到足够的枪。
这是一环套一环的“种族侵略陷阱”,印第安人身在其中,即便有些酋长发现不对劲,却根本无法对抗时代潮流,以及种族文明之间的代差碾压。
于是在长达数百年的时间里,从东海岸的纽约和五大湖地区,到西海岸的加利福尼亚,从北方的魁北克到落基山脉的最南端,无不充斥着印第安人的部落战争、地盘征服和血腥屠杀。
换句话说,英法出售给印第安人的枪,不仅赚到巨大的利润,也让整个印第安人群体分裂了。
原本印第安人没有饮酒的习惯,但是随着皮毛贸易向北美内陆延伸,欧洲白人不可避免的把葡萄酒、白兰地、朗姆酒带入北美,并且邀请印第安盟友一起享用。
稍微尝试之后,印第安人震惊了:“喝醉的感觉真美妙啊。”
于是印第安人一发不可收拾,凡是喝过酒的人,迅速变成彻头彻尾的酒蒙子。
而且在皮毛交易的时候,货物里必须有大量的酒,如果没有酒的话,印第安人直接拒绝交易。
印第安人的反应,被英法等欧洲白人看在眼里,也特别愿意卖酒给印第安人。
因为印第安人喜欢喝的酒,只有欧洲能生产,只要印第安人喜欢,欧洲就能用酒来捆绑他们,甚至是报复性制裁。
而且和枪支刀斧相比,酒是成瘾性快消品,只要印第安人产生酒瘾,并且在北美大陆继续生存,欧洲白人就能源源不断的卖给他们,用忽略不计的成本,换取印第安人手中珍贵的皮毛。
欧洲白人卖给印第安人的酒,和后来卖给中国的鸦片,其实是一个套路。都是用成瘾性快消品绑架一个种族的人民。
在这样的背景下,欧洲生产的朗姆酒和白兰地,不断向北美大陆运来,送到印第安人的手里,收割他们的皮毛和种族命运。
比如1799年,每季度有9600加仑的朗姆酒运到北美,4年后便增加到21000加仑,完全是指数级增长。卖给印第安人的时候,还要在酒里兑4倍的水,反正印第安人喝不出来。
到了以后的日子更荒唐,印第安人想喝酒的样子,和中国的大烟鬼一模一样,以至于出现明尼苏达州的苏族印第安人,用1400条牛舌换了几加仑威士忌,然后600人分享的奇闻。
如果说皮毛买办让印第安人跪下,枪支造成印第安人的分裂,那么酒精就让印第安人堕落。
1832年,曾经的英法殖民地,大部分成为美国的地盘,而随着英法在北美大陆的接连退场,皮毛贸易也即将画上不圆满的句号。
那年的政府报告里写道:“落基山的河狸皮毛交易,已经是一项不可持续发展的产业。”
2年后的《美国科学杂志》也说:“皮毛交易肯定要衰退了。”
落基山在美国西部,也就是说,经过300年的捕猎和皮毛贸易,整个北美大陆的原生动物,几乎被捕杀殆尽。
比如让欧洲白人发家致富、彻底改变印第安人生活的河狸。
1534年河狸在东海岸遍地都是,但到了1640年,哈德逊河流域和马萨诸塞,便再也看不到一只河狸。
随着捕猎地点一路向西推进,1830年代,整个落基山的河狸皮,年产只有区区2000张。
美洲野牛是平原印第安人的生活来源,他们以野牛肉为食、用野牛皮做衣服、甚至用牛粪做燃料,总之没有野牛,平原印第安人就无法生存。
然而美国人开出的价格是一张野牛皮4美元左右,在那个年代,这样的价格非常有吸引力。
于是印第安部落每年秋冬季外出捕猎,剥下皮来卖给收购野牛皮的美国商人,换一些美国东部生产出来的工业品、枪支和酒精。
此外很多美国猎人为了发财,也穿越北美大陆,到西部捕杀野牛。
据统计,19世纪的大部分时间,美国的野牛皮年产量可达到10万张。
如果算上捕猎时造成的牛皮破损,那么想得到10万张野牛皮,最少需要捕杀50万头野牛。
高频率的捕杀造成野牛数量急剧减少,最初北美大陆有将近3000万头野牛,到1870年代仅剩下千万头左右。
而随着70年代野牛皮制革技术的升级,野牛皮成为皮毛市场最抢手的货,于是野牛也迎来惨烈的命运。
1872—1874年,印第安人和美国猎人,每年猎杀的野牛达到300万头,短短几年时间,很多地方的野牛群便完全消失了。
野牛皮年产量也从最初的10万张,跌落到1884年的300张。
那些在皮毛贸易中扮演“中间人”角色的印第安人,不仅失去和美国白人合作的资格,也失去了自己的赖以生存的环境,在工商业横扫北美大陆的时代,已经没有一片干净的草原和山脉,能让他们回到祖先“自力更生”的时代了。
北美大陆上的印第安部落接连消失,即便有些残存的印第安人,也成为北美大陆上的孤魂野鬼。
印第安人就此走向灭亡的深渊。
在这个过程中,瘟疫是不可抗拒因素,买办、分裂、成瘾酒精是不可逆的结构性矛盾,北美大陆的动物消失是最关键一锤。
我之前一直用清末民国和印第安人做对比,其实这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印第安人最大的问题是文明程度太低,从来没有产生“国家”的概念,而是只认同部落之间的血缘关系。
也就是说,做为北美大陆的原住民,印第安人数千年来与世隔绝,始终都处于原始部落的层次,连中国炎黄部落联盟的程度都没有达到。
这样低级的文明程度,却拿到清末民国的游戏副本,面对买办、分裂和成瘾酒精的时候,丝毫没有反抗的余地,甚至不知道如何去挽救灭亡的命运。
他们只能依赖北美原生的动物资源,在欧洲白人开拓北美的历史进程中随波逐流,当资源耗尽的时候,种族也就走到灭亡的边缘。
“我们毫不费力的捕杀河狸,现在很富足,但很快就会变穷。”
伊利诺伊州的印第安酋长夏伯尼,也曾坐在夕阳下回忆往事:
“以前草原上有大群野牛,树林里能找到麋鹿,现在这些动物都不见了,他们朝太阳落山的地方去了。过不了几年,每片林地中都会飘起白人小屋升期的炊烟,所有的草原都会变成他们的农田。”
夕阳照在夏伯尼的身上,浑浊的眼睛里,尽是穷途末路的苍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