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这几天都被吴亦凡及其粉丝给恶心到了。
吴亦凡被刑拘后,微博上出现各种各样让人恶心的话题,其中有一个“CIA在逃特工”的发表这样的一段话题:凡凡要是被拘留我就换国籍,我在某985高校就读,移民加拿大让他们损失人才……
这个人是不是985高校的不重要,她的言论也不重要(这个世界上永远不缺脑残),但是让我感到悲哀的是——就这么一句脑残言语竟然有多达9.4万的点赞。
如果这个账号没有被封的话,那么点赞数量可能更多,这也说明中国脑残的数量已经多到一个令人发指的地步了。
你以为这就算恶心了吗?
我还见过更加恶心的。在蔡徐坤的粉丝群里有人提出一个问题:如果让你们选择,坤坤感冒和妈妈去世,你们选哪个?
一帮畜生选择“亲妈去世”,还有选择“全家去世”的……
说实话,这些年,娱乐圈真的让我恶心的不得了!
我们已经看到太多的“艺人”做出太多的破事,比如黄海波嫖娼、王宝强“绿帽门”、柯震东吸毒事件、范冰冰偷税事件……这些都是违法的,触犯法律就得受到法律的制裁,那是没啥说的。
但是,除了违法外,“失德”的明星更多。
比如,郑爽代孕事件、翟天临学术造假事件、李小璐“做头发”事件、吴秀波出轨门、蒋劲夫家暴事件、罗志祥“多人运动”事件……
这些明星,每个都有海量的粉丝,而且很多还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心智本身就不成熟,再加上没有经历社会的磨练,所以很容易被那些“明星”带上歪路……
那些未成年人今天看到一个明星吸毒、明天看到一个明星嫖娼、后天看到一名明星搞“多人运动”……你说他们会不会认为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
如果他们认为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那么他们就不会再以这些事情为耻,甚至以此为荣了,最后就变成了你恨不得把他们都打死的“脑残”。
中国的娱乐圈真的太恶心了!
我们认为,对于娱乐圈,我们不能再简单的用所谓的“道德”来约束他们了,因为无数的事实已经证明,仅仅依靠道德约束已经没有用了,必须要上升到法律的层面——我们必须大幅度降低法律的下限,对那些所谓的“明星”重拳出击。
那么,降低法律的下限到底可行不可行?有没有必要?
今天,我们就简单的和大家说说我所理解的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关系。
说到道德和法律,我们就不得不说到儒家和法家:儒家更注重道德,法家更注重法治。
或许很多人不知道,在历史上,儒家和法家曾经是死敌,彼此都恨不得彻底灭掉对方。
比如,在春秋战国的时候,儒家就认为,天下动乱的根源之一就是法家,于是就有了“苛政猛于虎也”的名言;而法家也认为世界动乱的根源之一就是儒家,于是就有了那句“侠以武犯禁,儒以文乱法”的名言。
想要彻底了解它们之间的矛盾,我们就必须要明白儒家和法家是如何诞生的?它们背后的理论是什么?它们为何都恨不得彻底整死对方?
儒家和法家的矛盾要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天下大乱,兵戈四起,民不聊生……
为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于是便诞生了诸子百家,其中最为典型的有儒家、法家、兵家、墨家、道家……
儒家是如何看待当时的天下的呢?
儒家认为人性本善,天下动乱的根源就是各国的国君听信了法家、兵家的“谬论”,不施周礼、不修德行,从而导致礼乐崩坏、道德沦丧,天下大乱。
什么意思呢?
儒家说:在上古时期,无论是“三皇”,还是“五帝”,他们的德行都非常的高尚,管理部落都不需要法治,而是依靠高尚的品德感化所有人,所以各国的国君也应该学习“三皇”和“五帝”,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以此来感化世人,而不是用严苛的法律或强大的武力来统治老百姓。
儒家认为天下动乱的根源是什么?
主要就是法家、兵家和墨家,其中法家和兵家是关键。
如果你是一国国君,你觉得如何才能维护好自己的统治?
两点:
第一,制定严格的法律;
第二,拥有强大的军队。
有了严格的法律,如果你违背法律,那么就会被法律制裁;如果你想造反,你动摇我的统治地位,那么我们就用军队消灭你。
拥有严苛的法律,老百姓受不了,于是就开始起来反抗,反抗就要被镇压,于是便有了战争——这就是儒家认为天下动乱的根源。
所以,当时儒家的核心思想:每个国家的国君都不能重用法家和兵家,而应该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以身作则,感化世人,做个像“三皇”和“五帝”那样的圣人,重新回到夏商周的那个时代——这就是古代儒学以“复古”为政治目标的理论依据。
很显然,做“圣人”是非常困难的,而儒家认为法家和兵家就是“罪魁祸首”:因为有了法家和兵家,国君就不需要那么辛苦的做“圣人”就能维护自己的统治,所以法家和兵家“罪该万死”。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儒家的理论是非常完美的,法家和兵家没有太高的理论来反驳儒家的这种理论。
那么,法家的理论又是什么呢?
法家认为人性有恶,所以必须要用法治才能压制人性中的恶,才能发扬人性中的善,治理国家就必须要用法治,而不是依靠什么道德。
这时就出现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既然你法家说人性有恶,必须要依靠法治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正常运转,那么“三皇五帝”为什么就能成为圣人?为什么他们不需要法律、不需要军队也能得到老百姓的拥护,社会也能正常运转?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法家无法解释这个问题,一直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直到一个人的出现……
这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韩非,也就是“韩非子”!
那么,韩非子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
大家都知道,韩非原本不是法家,而是儒家,他是儒家荀子的学生,但是最后他成了法家,而且被认为是法家的集大成者,他甚至喊出“儒以文乱法”这句名言出来。
那么,问题就来了:韩非师从儒家,为何就反了儒家?
答案就是:韩非子看清了人性、看清了社会发展的规律。
在上古时期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圣人?为什么不需要法治?
韩非子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给出了答案:在上古时期,人口比较稀少,不缺少土地,也不缺少食物(森林里有的是野兽和果子),所以大家不必为了土地和食物而争夺。相反,那个时候的人类非常弱小,最大的威胁来源于野兽。所以,那个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不是主要的,所以很容易诞生“圣人”,不需要什么法律。
这个大家能理解吧?
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一群人在一个荒无人烟的森林里面,森林里到处都有野果子,也很容易打到猎物,所以大家吃喝不愁。但是,森林里也非常危险,经常出现老虎、狮子和狼群等,大家经常受到威胁。这个时候,一些聪明人、一些有本事的人必然会站出来,带领大家对抗毒虫野兽,贡献最大的那个人就成为大家最拥护的那个人。
在那个时代,成为“天子”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几乎没有任何好处,所以当出现另外有个有才能的人的时候,上任“天子”会毫不犹豫的把天子之位让给别人,因为让给别人以后自己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但是,随着人类越来越强大,野兽不再是人类最大的威胁,人口开始不断增加,这个时候问题就诞生了:由于人口太多了,森林的果子和野兽已经不足以养活更多的人了,这个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就开始出现,人性中的恶就开始体现出来了——为了生存下去,为了活的更好,你只能欺凌、剥削其它人。
韩非子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圣人”是不可能再出现的。儒家要求每个国君再做“圣人”,以此来维护社会的稳定是违背历史发展潮流、也是不符合社会发展实际的。
由于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这个时候,如果还采取“道德”治国,那么只会让国家陷入混乱之中,甚至可能导致“亡国”——大周就是这么灭亡的。想要阻止混乱,维护社会稳定,就必须要采取法治。
举个简单的例子:
儒家把一条鱼放在猫面前,对猫说:鱼也是有生命的,所有生命都是有意义的,你不能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剥夺其它生命,所以你不能吃了它!
在猫能够吃饱的时候,那么它可能会听你话而不去吃鱼。
但是,如果在猫饿的时候,那么你的话就是屁话,猫是不可能听你的。
法家是如何做的呢?
法家把一条鱼放在猫面前,对猫说:你要是敢吃了这条鱼,我就卸下你一条腿!
你说这个时候猫敢去吃鱼吗?
所以,这个时候,即使猫再饿,它也不敢去吃鱼,而是想尽办法的去找其它吃的。
随着人类的不断发展,人口的不断扩张,人与人之间为了争夺土地、粮食必然要打起来,所以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就必须制定严格的法律,只有法律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
所以,真正让法家上升到理论角度的人是韩非子,而且韩非子的理论是完全符合社会发展进程的,也是客观事实。
可以说,从这以后,法家得到了各个国家的认同,很多国家都走上了依法治国的道路。但是,儒家仍然不死心。
由于儒家要求国君或统治阶级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要求取消严苛的法律,所以儒家得到一些根本不懂道理,而且数量极其庞大的底层老百姓的支持。于是,儒家就开始依靠文章来煽动老百姓,从而造成了社会的动乱。
除了儒家破坏了法治,墨家也破坏了法治。
说到墨家,很多人可能不是很清楚,但是如果说到游侠,大家就容易懂了。
墨家游侠,锄强扶弱、快意恩仇、替天行道……
很明显,墨家也违背的法家“依法治国”的核心理念:按照法家依法治国的理念,一个人无论做了什么恶事,你想要惩治它就必须要有证据,但是侠客却无视法律,按照自己的理解去解决问题,这是严重违背法家的核心思想的。
于是,便有了韩非子的那句“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的名言。
分析到这,你是支持法家,还是儒家?
我相信,绝大多数人一定会支持法家,因为法家的理论是对的,而且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至少在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法家依旧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除非人与人之间不再为资源、能源等争夺了,就像上古时期那样。
那么,是不是说我们就不需要儒家了呢?
不是这样的。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好像看到法家和儒家是对立的,双方似乎都想置对方于“死地”,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的。
我认为:法家和儒家并不是对立的,相反,它们是统一的。法家的终极目标就是“无法”,“无法”其实就是儒。儒是法的最高形态。
什么意思呢?
我们举个例子,大家就很容易懂了。
假设现在人类的文明程度非常低,人人都随地吐痰,这个时候,就需要制定一个法律来阻止大家做这件不文明的事情。
在法律的约束下,大家逐渐的意识到随地吐痰是不对的,是不文明的,于是大家就不再随地吐痰了。当大家都不再随地吐痰了,那么这项法律就可以取消了。
在法律的约束下,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最终法律被一项一项的取消了,最终也就“无法”了。
当社会发展到那个时候就不再需要法律了,文明高度发达,整个社会都是依靠道德在维持运转。
简单的说:法,其实只是为了实现儒的手段而已,儒才是终极目标。
在人类文明比较落后的情况下,法和儒看起来是对立的,但是儒是我们的理想和最终目标,所以我们自然不能因为现在法和儒之间存在巨大的矛盾就用法来否定儒或用儒来否定法。
由于生产力比较落后,人类文明程度比较低,所以在漫长的时间内,法依旧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主要手段。
那么,是不是说什么事情都要依靠法来维持呢?
不!
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如果任何事情都需要制定法律,那么法律的体系将会异常复杂和庞大,治理的成本会非常的高昂。
第二,有些事情没有必要上升到法律的程度。
试想,如果倒垃圾、吐痰、吵架都需要制定非常详细的法律,并执行下去,那么法律体系一定会非常庞大,管理成本一定会非常高。
最关键是没有这个必要:如果那么做了,那就真成了儒家口中的“苛政”了。
比如,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就是商鞅,但是商鞅制定的秦法却非常的残酷:如果你随便倒垃圾,就会被处于黥刑(在脸上刺字);如果你的家人中有一个人犯法,那么你全家人都要被“连坐”……
商鞅把“法”做到了极致,非常的残酷,所以也有后人称他为“酷吏”。
很显然,不管在什么时代,我们都不能让所有的事情都用“法”来维持。
那么,那些法律管不了或没有必要管的方面该怎么办?
对的,只能依靠道德来约束了。
但是,道德和法律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当老百姓的整体觉悟都非常低的时候,大家都随地吐痰,那么这时就需要制定法律来约束这种行为。在法律的约束下,大家都知道随地吐痰是不文明的、是不对的,都不再随意吐痰了,这时就可以取消这项法律了——当大家都认同随地吐痰是不文明的行为时,如果你再随意吐痰,那么就会受到周围人的谴责,你就被孤立起来了,那时你自然也就不吐了。
我相信,很多人可能记得,在十几年前,大街上还有专门抓吐痰的人,抓住后是要被罚款的。现在,没人抓了吧。
同样的道理,当道德已经无法约束某种行为了,对社会产生了严重的影响,那么就必须要重新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上来。
比如,包养情人、出轨,这些事情并不犯法,只是违背了道德。但是,如果这些事情成为一个普遍现象,那么就可能危害到社会的稳定,这个时候就必须要上升到法律的层面来制止了。
现在,中国的娱乐圈非常的恶心,由于那些明星拥有巨大的“示范”效应,他们做的那些“失德”事已经影响到社会的正常运转(尤其是对年轻人的毒害非常的大),让整个社会的道德观出现了严重的下滑……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就不能再用所谓的“道德”来约束他们了,而是应该上升到法律层面了。
那么,该如何对待这些“失德”的明星呢?
其实,很多事情,国家已经在做了。
比如,那些“失德”或违法的明星被彻底封杀了。
虽然现在我们还没有看到明显的法律,但是我们在银屏上已经看不到通过“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的范冰冰、嫖娼的黄海波、出轨的李小璐等人了。
但是,仅仅是这样是不够的!
因为在流量时代,仅仅从银屏上消失是无法震慑那些“明星”的,因为他们还可以通过很多平台获得利益。比如,范冰冰、李小璐等依旧拥有抖音号,依旧拥有庞大的粉丝量——依靠那些脑残粉,她们依旧随时可以获得巨额的利益。
只有让他们从公众平台上彻底消失,只有让他们无法通过公众平台继续获取巨大的利益,才能让那些所谓的“明星”不敢轻易的犯法,不敢轻易的突破道德底线。
我们必须要制定法律,要求微博、抖音等大平台不得让那些犯法和失德的“明星”在其平台上创建账号并获利,唯有如此,才能还大家一个清朗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