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靓蕾等人的事件发生之后,明公在《豪门的深水规则》等文章中,分析这些人犯了揭露“圈内潜规则”的忌讳。
我们一方面要从当事人的角度认识到,如此撕破脸会付出两败俱伤的代价;另一方面也要从社会观察者的角度意识到,今后像这样“犯忌讳”的行为事件可能会越来越多。
随着十九大历史性地提出我国的主要矛盾已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时代的重心已逐步从经济的高速增长转变为财富的公平分配。
我们可以在《两次全球大危机的比较研究》中找到背后的深层原因。根据书中对历史周期经验的总结,只有在技术领域发生突破性创新之后才会引起经济的大繁荣,而在经济大繁荣中却又暗藏着经济大萧条的隐患。其中,危机来临的重要前兆之一,便是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少数人占有多数社会财富。
目前,新一轮科技大革命的前景尚不明朗,说明新一轮经济大繁荣还需时日。当下更紧迫的任务显然是为全球即将到来的经济大萧条未雨绸缪。因此,分配的优化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要挑战。
以分配而非增长为首要矛盾点,意味着要从原来粗放式增长思维转向公平的分配思维。也就是,从“先富带动后富”的思维,转向“共同富裕”的思维。
我们必须预先认识到,许多曾在快速增长过程中被忽视和掩盖的问题,在接下来时间里将会逐渐浮出水面。比如,最近发生的很多事,就是相对弱势群体对相对强势群体的“潜规则”的公开抨击。
什么是“潜规则”?潜规则就是拿不上台面的规矩。它通过满足强势群体的私人利益,来换取其他人通过激烈的公开竞争才能艰难取得的财富利益或身份地位。由于它是一种变相的以权谋私的行为,因此只能在小范围内运作,不可能普遍化为公共适用的规则。
潜规则得以成立的隐含前提是,这些强势群体仅凭自己的意愿喜好便可以随便摆布事情的走向,可以完全无视公共规则的约束性,无视其他勤恳遵守规则的人的付出。因此,潜规则肯定了“强权即正当”的合法性,默许了类似于封建社会的等级制的存在。
那么,如果在一个领域中潜规则可以大行其道,就说明在这个领域内还存留某些固化的利益垄断势力,也就是所谓的“圈子”。在国家“反垄断”的潮流下,这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存在。
与之相反,“明规则”却不承认强权垄断的合法性。它在规则充分公开的条件下,给予每个人公平竞争的权利和条件,没有哪个参与者可以靠规则之外的办法凌驾于规则之上。它在理论上赋予每个人获得优势的权利。
当然,明规则的游戏依然存在输赢,公平绝不等于平均。公平是要消除掉竞争中的例外因素(也可称之为歧视性因素),但是它并非是要完全抹去每个人先天禀赋的差异与后天偶然性因素的影响,更不是忽视每个人的后天努力。
比如,奥运会的公开比赛和彩票公开开奖,都是公平的明规则分配方式。但是它并没有也无意去取消获奖排名和中奖差异,也就是并非去搞平均化。所谓结果的绝对均等,是要把奖牌和奖金平均发给所有人。这种均等是让躺平的人与努力的人获得同样的收益,其实是更大的不公平。
为什么程序的不公平如此让人愤恨?因为程序的不公平本身是一种欺诈行为,它是强势者倚仗优势地位向弱势者的欺骗。它让弱势者以较大成本为代价遵循某项公开的规则,自己人则通过“后门”直接绕过规则,省去这些公认的成本代价。如果这些强势者同时也是公共规则的制定者(往往如此),那么他这样做就是言行不一,是对自己制定的规则的否定和践踏,所谓“双标”。
一个连自己制定的规则都不遵守的人,凭什么让其他人尊敬他呢?
而时代的变化,也让同样的问题,有了不同的重量。
在人们的总体利益大幅增长的背景下,潜规则的弊病也存在着。但是由于财富环境的宽松,它尚不成为大多数人关注的焦点。
其中的原因在于,即便有潜规则横行,留给明规则的利益增长依然可观,那些不愿向潜规则低头的人在明规则的游戏中同样会有较好的收益。而那些愿意屈从于潜规则的人,由于人格的出卖可以获得丰厚的赏金,也就自然会成为潜规则的拥护者。
每个人的财富增长,令他们更愿意保持而非改变现状。
但是当总体利益的增长开始降速,人们的实际获得与预期之间拉开差距、成本收入比开始大幅增加的时候,潜规则的问题就会被尖锐地凸显出来。在存量博弈的时代,民众将越来越不能容忍既得利益集团的特权做派。
玩明规则的收益在缩水,玩潜规则的赏金更远远比不过付出。这时,人们挂心的将不再是仅仅是自己如何多揽多得(反正没有太大的空间了),而更多地是别人是否通过不公平的手段赚取了超额收益。也就是说,人们的心态从原来的如何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转变为确保别人没有通过玩赖的方式占得更多的利益。
因为在相对内卷的条件下,他人对利益的多占意味着自身利益的损失,他人的特权会让自己的处境更加难以忍受。因此,当人们关注的焦点从自身转向了他人,人与人之间的攻击、揭露等矛盾也必然会增加。
当然,这些矛盾的背后肯定有嫉妒的心理在作祟(人性贪婪)。但是只有当嫉妒遇上了不公正,简单的嫉妒才会升级为嫉恨与敌意,并付诸于两败俱伤的斗争和撕逼。因此,人们的嫉妒实际上成为了公平规则的试金石。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明规则相对于潜规则有着巨大的制度优势:明规则可以摆平嫉恨。如果说潜规则只有在总体财富快步飞涨的条件下才能苟且存在,明规则相比而言则是可以同样好地适应于非增长条件下的社会。
在统一而公平的规则环境下,每个人都不再将生活的困难归罪于他人,生活的怨气转化为奋斗的志气。心中考虑的是如何更好地使自己适应规则,让自己变得更优秀,而不是惦记着有哪些人又欺骗和掠夺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财富和果实。
所以我们能理解,只要确保规则的统一和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人们可以连续多年参加考公考研而无怨无悔。但是一旦哪个地区或学校出现招收的后门和潜规则,人们的愤怒就会被瞬间引爆。类似地,股票的涨跌可以被股民们承受,但是庄家的老鼠仓行为却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被接受的。
明规则的制度优势意味着:在非高速增长的时代,打破强势利益集团的垄断地位、消除潜规则、设定统一而公平的规则标准,显然是一举多得的最优选择。不难发现,这一符合民意基础的制度倾向,刚好契合了国家一直在大力推行的法治建设和市场化建设的战略目标。
在全球即将面临经济萧条之际,一个国家最严重的问题莫过于陷入斗争和分裂,最理想的局面是形成信心和共识。尽管我们存在一些旧有问题逐渐显现,但是这些问题共同指向了人们对一个更加统一公平的规则环境的诉求,这是一个自发形成的宝贵共识。如果顺水推舟地利用这个共识,我们将会有力加强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明规则化。这些问题的有序暴露将不仅不是坏事,还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等到新一轮全球危机降临,根据《两次危机》所说的“危机具有强烈的再分配效应,它将导致大国实力的转移和国际经济秩序的重大变化”,凝聚共识做好充分准备的我们显然会是最大的受益者。
到那时人们应该会意识到,以往一切艰苦的付出都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