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归来
惟有中华

九刀衣:美国人的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2022-05-04

简单讲,我们中国人普遍理解的自由是“自然人自由”,而美国真正强调的是“法人自由”,根本不是同一个东西。

在美国生活过一段时间的中国人,多数都会发现,从直观感受上(或者说从日常活动中),美国并没有比国内自由多少,甚至,你在美国晾个衣服都可能被警察警告,有的城市禁止在街上喝酒,女生不剃腋毛会被当成异类,如果你像我一样去的是芝加哥这样治安崩坏的城市,那你的夜间行动自由就完全被剥夺了(澄清一下,美国并不是所有地方都治安崩坏,像芝加哥、圣路易斯、底特律和洛杉矶这样美国治安最差的地方(我恰巧还都去过。。。),就算是白天也未必安全,我在芝加哥遇见的两次枪击案都在白天,可是像匹兹堡这样的城市,治安就还不错,我在匹兹堡凌晨1点上街溜达的时候,看到出门遛弯儿、遛狗和吃东西的人还不少,应该是比较安全的)。

转回正题,我们中国人理解的自由,主要是“自然人自由”,也就是你作为一个纯粹的个体,想干啥就干啥,想吃啥吃啥,想玩啥玩啥的权利。在这方面,可以说美国对中国毫无优势,甚至在很多方面是不如中国的。在美国,一些基于感官的单纯感受都能犯忌讳,比如你觉得黑人真黑之类的。。。

那美国到底自由在哪儿呢?美国的法人团体拥有极大的自由,美国的自由本质上是“法人自由”。那啥是法人团体呢?可以简单理解为一群有组织的人,可以持有资产和以组织之名进行活动。法人团体有盈利的,比如各种类型的公司,也有非盈利的,比如政府、各类协会.

美国本质上就是诸多法人团体的聚合体,美国存在的目的就是维护各个法人团体的利益,调和它们的矛盾。社会主要是靠法人团体来维持运作的,联邦政府只做那些一般法人团体不愿意干,或者不放心交给别的法人团体干的事情。在美国,法人团体几乎能够划地为王了,法人团体可以拒绝警察进入自己的领地,甚至还可以自己的领地上组建自己的警察队伍。比如芝加哥大学及其周边的治安就要靠芝大校警来维持。

美国是没有统一的警察系统的,各地的警察局是由地方政府这个法人团体分别雇佣的,彼此之间互不统属。美国各个地方政府本质上就是一些互不统属的物业公司,警察就是公司雇佣的武装保安。反过来,如果你是一家足够大的物业公司,管理大量连片的社区,那你也可以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组建自己的警察局。。。公司开警局你敢信?

回过头来看一些人颇为推崇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不确立国教是为了保障作为法人团体的各个教团的利益,而言论和出版自由是法人团体传达诉求和主张,谋取利益的重要手段,集会和请愿更是法人团体专属的示威施压利器,毕竟如果人数不够多,那就只能叫傻站着而不是集会了。

可见,这条“自由”的第一修正案,其实和“自然人自由”没有直接的关联。换句话说,对于一个只想挣钱然后吃喝玩的人,这条修正案真的无关痛痒。但对于想搞事情的人,这条就很重要了,可当一个人想搞事情(除了吃喝玩这种纯粹的个人活动)的时候,他就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自然人”而是“社会人”了(手动狗头)。但凡影响范围超出个人和家庭以外的活动,都会有支持者和反对者,而要想推动这类活动,靠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组织团结支持者,压制反对者,这时候就出现了把零散的“社会人”组织成一个能统一发声和行动的“法人”的需要。而第一修正案正是对这种需要的根本保障。

可以说,美国的自由本质上就是自由组建和运作法人团体的“法人自由”,带着浓浓的政治味儿,洗都洗不掉。理解了这点就能理解,为啥美国的政治化倾向那么强,各种议题都能被政治化,带口罩都能成为政治问题,就连人们的审美也要被政治绑架(比如著名的黑人大码变性模特。。。)。

那“法人自由”对个人有意义吗?这得分人,对于豪强来说,法人自由就特别重要。一个人有钱有名到一定程度,其身上的自然人色彩就会越来越淡,而法人色彩会越来越浓。一个人的影响力大到一定程度,ta的一举一动就不再是个人行为,而是社会议题了。任何一个明星本质上都是一个由明星本人和其工作室团队组成的法人团体(有时候还要算上背后的资方力量),它的行为已经脱离了自然人的范畴,而是为这个团体的利益服务。富人也是一样,很少有富人是孤独的,他们基本都有自己的班底。很大程度上,明星和富人只是他们所在集团推出的一个人格代表。“法人自由”能够给这些有钱有名的豪强提供维护和塑造自己集团利益的空间,美国发达的游说文化就是典型的例子。

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法人自由”的泛滥却未必是啥好事,有时候还会威胁到“自然人自由”。举个例子,假如你们学校规定,大家可以自由的加入、运营和组建社团(法人团体),而学校的各种资源(校内广告位、礼堂活动室体育馆、学生活动津贴)都由大家自由竞争决定归属。这这种情况下,不加入社团,你孤身一人毫无竞争力,必然啥都捞不着,可一旦加入社团,你就要牺牲很多个人自由(自然人自由),你需要花时间完成社团的任务,你就被社团代表了。事实上英美系的大学就是这样运作的,大学其实就是他们社会模式的一个缩影,一个预演。你可能会说我不稀罕学校里的那点资源,我要独自美丽,你能这么干,是因为你还有家人、朋友这些不遵循这套规则的力量在支撑你,可如果全社会都执行这套规则呢?

所以“法人自由”泛滥的结果,就是逼迫个人为了获得庇护和某些利益,而放弃部分“自然人自由”去加入某些团体。在美国你会发现美国人远比中国人热衷于抱团(这里的抱团是指有组织的抱团,不是像中国留学生一样,简单的聚在一起吃吃喝喝,独立个体的群聚娱乐,和独立个体联合成一个团体是两回事)大学里有姐妹会兄弟会,企业有工会,社会上有各种行业协会兴趣协会,当然也别忘了无所不在的教会。

再举个例子,美国的社区是典型的法人团体,拥有制定社区规范的自由,社区能决定你家院子里能种啥布置啥、外墙要装成啥风格、社区的教堂你要出多少份子,社区是自由了,可社区居民真的都喜欢吗?不少华人搬新家之后发现自己完全被安排了,房屋外墙和院子想体现点中国风?不行。自己不信教不出教堂的份子钱,不行,社区基本就被一群光头红脖子把持了。

这就是美国的自由,美国的道路,请问你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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