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继续填前几天开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坑。
纵观中国的古代史,有两次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一次是在春秋与战国之间,一次是在北宋与南宋之间。
在这两次生产力带来的大变局期间,使得上层结构的“变法”,也成为了各国必然的选择。
没有推动变法的国家纷纷衰落,而那些完成了变法的国家,国力都会在短期内出现惊人的爆发。
因此,在这个百年未有大变局之下,我们还是要从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寻求一些人生的经验。
如果梳理王安石变法的内核,就会发现他的政策在各个领域,都是在打击传统的既得利益集团,鼓励新阶层的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新性。
农业方面是抑制大地主、遏制土地兼并,鼓励自耕农,如“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
工商业方面是遏制垄断寡头,稳定市场价格、鼓励中小手工业者,如“市易法”、“免行法”、“均输法”。
军事方面是打击老军头,组织职业化军队、鼓励专业化后勤,如“将兵法”、“军器监”、“保马法”。
如果系统性的梳理一下就会发现,王安石的底层思路是鼓励新阶层发展,激励其主观能动性,为其发展护航,待到新阶层的数量激增后,国家的税收便逐步从旧阶层转移到新阶层之上,新法也便取代旧法,成为这些新阶层的保障。
这与带动中国从奴隶制的春秋走向封建制的战国的李悝变法和商鞅变法,思路是一脉相承,都是要从旧的生产关系中解放生产力,并为这些新的生产力缔造更符合的上层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