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第2号令。
题目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发改委的“规定”经过2023年3月17日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这个办法的目标很清晰,主要是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学合理利用能源,加强用能管理,推进能源节约,防止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其实防止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这个事情,已经提了很多年,但是这次的“发改委令”和往年又有所不同,关键一点是第三条。
第三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也就是说,以后通过不了“节能审批”,就会“没建不能建,建了不能用”,上一次这么大力度的还是“环评”的出现。
大家好,我是圆方,今天我们一起聊聊:
发改委如何重塑中国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