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央党校下属的《学习时报》发表了一篇文章,《厘清扩大内需的八个认知误区》,驳斥了“一些国家直接发放现金,刺激消费需求”的观点。认为“这种方法虽能起到一定作用,但成本太大,在我国根本不可行”。
由于今年年底左右,国家就会开始实质性刺激经济,今天政事堂就跟大家回顾一下过去的三轮经济刺激,看一看国家过去是怎么发钱,以分辨这一轮国家会用什么方式来刺激经济。
先从最底层的逻辑说起。
98年的逻辑,是放弃了部分企业的国有控制权,让改制的企业能(从西方)融到资金,给民众发钱。
08年的逻辑,是放弃了部分土地的国有控制权,让地产基建企业能(从西方)融到资金,给民众发钱。
15年的逻辑,是放弃了部分平台的国有控制权,让互联网平台企业能(从西方)融到资金,给民众发钱。
在这三轮发钱的过程中,国家实际上并没有向民众直接发钱,而是通过让渡一部分的控制权,让一些企业能够从外部获取融资,配上金融杠杆向民众发钱。
98年是国有企业替国家向国企干部员工提供了下岗补偿,
08年是房地产企业替国家向棚户居民提供了拆迁补偿,
15年是互联网企业替国家向城市新居民提供了消费补贴。
我们从买房子和赞助中国足球也能看到这种时代发钱的影子。
买房,98年最有购买力的是国企的领导和员工,08年最有购买力的是煤老板和包工头,15年最够购买力的是互联网的大厂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