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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之野:讲一个可能性较大的变动,可能也是机会 |2024-05-26

年初我在分析金融战的时候,在视频里提到了一个可能的机会,文章并没有写。

但是根据最近一段时间对经济整体趋势的观察,感觉到国家应该会在七月的三中全会中有些重大的改革举措,影响可能很大。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要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李强说,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引。着力推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制度规则统一。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出台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法规,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监管规则。

李强还提到,专项治理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招商引资不当竞争等突出问题,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和管理。


在倚重外循环的情况下,内循环其实推动的速度并不快,主要表现就是并没有完全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各地的保护主义、壁垒依然存在,不利于要素的流通和市场化调配。

但在外部环境逐渐恶劣的情况下,我们就不得不去打通。

今天看到一则新闻:

新加坡华侨银行亚洲地区研究与策略主管谢栋铭接受《联合早报》采访时指出,在今年7月三中全会召开前可能释放重要信号,表明中国经济处在重要转折之际,宏观政策可能出现较大幅度调整。

在中国城镇化率已高达65%的背景下,三中全会之后可能会通过推动土地、户籍等改革,加码刺激房地产需求,包括可能允许农民把部分土地所有权用来交换在城市购房的权利,进一步达到去库存之效。


这里面其实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农村土地的调配问题。

这两年,我让大家认真学习黄奇帆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讲话,以及他讲的判断地方是否能买房的“一二三四原则”,回头看,如今不仅成为现实,也转化为政策。

而四年前,黄奇帆也就重庆的农村土地实验,谈到了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可能是一场不亚于80年代农村承包制的伟大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土地实行双轨制管理,导致城乡土地二元结构并立。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城市是国有的,农村是集体的,城乡土地拥有不同配置方式和土地增值收益在城乡间分配不均的问题,带来了一系列的突出的问题。


集体建设用地合法市场流通渠道基本被关闭,城乡是割裂的,农村发展空间被压缩,大量的社会冗余资金沉淀下去,没有得到盘活。

比如说,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耕地,其实可以通过指标的调配,来实现总体量上的平衡,从而达到各取所需的效果。

沿海地区像上海、北京这样的发达城市,征地的需求比较大,可能一年征了1万亩、5年征了5万亩,但这些城市本身是弹丸之地,去找到荒地复垦出5万亩耕地是非常难的。所以事实上就会使得这些沿海的发达省市,要么不征用耕地,而征用了耕地自己完成不了国家要求的占补平衡。而多年征地所积累的占补平衡费,因为无地可复垦,使用不出去,往往沉淀资金达到几十亿元。

这就提出了要异地占补平衡的要求。比如上海使用了5万亩耕地,就由内陆地区帮助把这5万亩耕地复垦出来,形成全国范围内耕地使用占补平衡的效果。当然,内陆地区要把这个耕地垦复产生的占补平衡,可以指标交易从沿海地区获得每亩30万元以上的一定补偿。中央这次的这个决定,是打破了以前不能够跨省占补平衡的概念,形成了沿海地区和内陆地区可以跨省交易的状态。


但是过去几年,推行的过程并没有那么快,我想在当下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大概率是要有新的举措。

简单来说可能有这些情形:

1.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城市群,这四个地区周围的农村土地、耕地,可能会有使用方面的松动。

这一点,我们在最近的新闻中似乎看到端倪。

浙江丽水“定制化”低密度住宅地块将出让,可以单个业主拿地建设、多业主联合竞买,在指定的土地单元内,建设方式可由业主“量体裁衣”,项目总面积约16亩,容积率约0.7。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工作人员曾确认,购地后,建设单位需自行寻找,不提供具体设计图,需自行设计,将会推出详细的设计规范条件。据澎湃新闻报道,可竞拍的业主无户籍限制,多业主联合没有数量上限,每亩起拍价在200万至300万元,竞拍成功后无须通过成立公司的形式建房。

在这些地区周边的集体土地,能够吸引社会的资金进行投资,然后通过从西部地区购买耕地指标的方式,实现价值的增值,拉动经济增长。

在跨地区占补平衡,跨地区建设性用地指标、交易、市场资源配置的情况下,每年可能有几十亿、几百亿来自发达地区的土地指标购买资金,转入至内陆有关省市。通过这样的调剂,就等于为内陆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民争取到一笔宝贵资金。这笔资金不是财政性划拨,而是市场资源配置产生的红利。


2.除少数城市,全国户口限制可能陆续全部放开。

农村人口继续进城,推动托稳房地产价格,同时腾退在农村建设用地指标,继续扩大城市化进程。

让2.6亿农民工能够改善福利,能够扎根城市,享受城市就医、子女上学、养老等福利待遇。

黄:如果农民工转化为城市居民,这2亿多农民工就相当于延长了一倍的工龄。按3亿人的话,就相当于多出来1.5亿人的劳动力。这就能够大大缓解中国人口红利短缺淡出的状况,中国的刘易斯拐点就会在城市化率到70%甚至75%以后才开始出现。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实际上是很重要的推动社会生产力的一个举措,是延长中国劳动力红利的一个举措,同时也是改善农民工在城市中的权利和地位的一种举措。


之前分析经济文章里写过,中国可供投资的产品并不多,国外可以买河流、森林、矿产、土地,中国很难。

如果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城市里的资金愿意以较高价格去购买周边集体土地的宅基地,自己盖房子,而出卖宅基地的人去城市里买房,这也可以实现了资源的有效调动。

而耕地的红线,则可以通过东西部的调配实现更合理的总体平衡。

几个简单的建议,个人观点,不一定对,仅供参考:

1.大城市依然是恒强,资源会继续集中和虹吸,所谓的“逃离北上广”是个伪命题。
2.在农村还有耕地和宅基地的,务必做好确权,否则未来亲属间矛盾会集中爆发。
3.随着改革的继续深入,中国的经济会进一步迸发活力,想投资的,不妨等一等新政策出台再观察。真正的“优质资产”,过几年才会真正产生。
4.马克思: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大变革的时代,读懂国家发展的变化,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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