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木
familia(家庭)这个词,最初并不是表示现代庸人那种脉脉温情同家庭龃龉相结合的理想;在罗马人那里,它起初甚至不是指夫妻及其子女,而只是指奴隶。(恩格斯)
家,本义为圈养包括奴隶在内的家畜场所[1],与拉丁语familia同义。Familus,指一个奴隶,而familia,则指全体奴隶。
爸,从父权。巴,本义蛇,爬伏状,当为男奴父称[2],与“妈”对应。
妈,女马,不敬诬字。《集韵·姥韵》:“妈,牝马”。[ 3 ]小篆呈马绑携女人状。它最初可能指从其他部落掳掠来用于干活和生育的女奴。与其他家畜关在一起,视同女“马”。6世纪中叶,突厥汗国就有法律规定:反叛、杀人者死,伤人者“以女或马赔偿”[4]。由此可推,奴隶的生母称“妈”,本部族的生母曰“母”。奴隶身份解放后,母、妈二字通用,但实际使用中还有差别,今人生活中有“老妈子”与“老母亲”之说,但二者在感情上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而这些差异产生的根源可在上述古意中寻找。
母,《说文》:牧也。双乳垂胸状,养育本部族之女人,敬辞[5]。故后有“国母”“母亲节”之称,而无“国妈”“妈妈节”之说。
父,双斧交叉状[5],“法西斯”(fascism,意即插立于梱绑着的木棍中间的斧头)。绝对父权,敬重之极,故有“国父”“父亲节”之称,而无“国爸”爸爸节“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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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文》:家,居也。从宀,豭省聲。周伯溫曰:豕居之圈曰家,故从宀从豕。后人借为室家之家。(汉语大词典编纂处整理 :《康熙字典》(标点整理本),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2005年版,第 224页。)段玉裁则认为家最初不是人而很可能是家畜甚至是罪人(奴隶)合处之所,他说:“窃谓此篆本义乃豕之凥也,引申、假借以为人之凥,字义之转移多如此。牢,牛之凥也,引伸为所以拘罪 牢。庸有异乎。豢豕之生子冣多,故人凥聚处借用其字,久而忘其字之本义,使引伸之义得冒据之,盖自古而然。”(﹝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许惟贤整理:《说文解字注》上,凤凰出版社2015年版,第590页。)清人段玉裁的解释与恩格斯的解释比较接近。恩格斯说:“familia(家庭)这个词,最初并不是表示现代庸人那种脉脉温情同家庭龃龉相结合的理想;在罗马人那里,它起初甚至不是指夫妻及其子女,而只是指奴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2~53页。),
[2]甚至到了19世纪的缅甸克钦山区,“奴隶与奴隶结婚生下的孩子是父亲的主人的奴隶(因为他付了聘礼)。与此类似,甚至一个男奴如果娶了一个自由的女人,生下的孩子也要给偿付了聘礼的主人做奴隶。”[[英]埃德蒙·R.利奇,杨春宇、周歆红译:《缅甸高地诸政治体系》,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206页。
[3] ﹝清﹞张玉书编:《康熙字典》,上海书店出版社1985年版,第289页。
[4] 见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第二册,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80页。
[5]“母权时代,族中最高主宰为母”,“祖妣父母称谓古亦有别。其在周人,一切男子均称父,一切女子均称母”。郭沫若:《释祖妣》,见郭沫若著作编辑委员会编:《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一卷》,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48、21页。
[6]父,《说文》:矩也。家长率教者。从又,举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