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出现一则重磅新闻:我们对“台独”分子出手了!
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这个法律出来以后,将对“台独”分子形成有效震慑,因为按照《意见》规定,对于那些极其恶劣的“台独”分子,最高可判处死刑!
按照我的理解,什么陈水扁、蔡英文、赖清德之流,都是死刑!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就算我们判它们死刑,但是没有办法执行啊,所以没有啥意义啊?
你要这么想,那你就错了。
首先,台湾不可能永远的维持“现状”,统一是必然的,统一以后,我们自然可以对其实施死刑。
其次,你不可能永远有权力,你总有下台的一天。等你下台以后,没有了权力,那时要收拾你就非常容易了。安倍是怎么死的?下台后,没有了权力,身边的“护卫”就非常少了,很容易就弄死你了。
比如,马英九曾担任台湾省省长,他下台后只有8-12名保镖护卫。
第三,就算你逃到别的国家也没用。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要是那些罪大恶极的“台独”分子逃到美国申请“政治庇护”,我们岂不是就拿它没有办法了?
这分为两种情况:
1、台湾未回归之前。
在台湾未回归之前,那些“台独”分子申请美国的政治避难,美国大概率还是会“接受”的——如果不接受,就没有人敢再为美国当“马前卒”了。但是,美国人不可能给你请保镖的,你只能自己花钱请保镖,那个费用可不低。
美国总统下台后,美国政府也只保护他10年而已,10年后都得自己掏钱请保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