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次一次性出动了4艘1.3万吨的大盾,起到了巨大的威慑作用。对手的2个航母战斗群只能悻悻远离。当然,4艘1.3万吨的巨舰,也是分为2组的:一组有3艘1.3万吨神盾再加1艘7500吨级盾舰,组成海上主炮台。当然如果真正开火,就不是发射炮弹而是齐射数百枚舰载ASBM!这个火力在全球没有不怕的,也根本防不住。而第4艘1.3万吨级大盾,则直接在更靠南边的狭窄海峡口“堵门”,呈现出整体上关门打狗的态势,并且也直接威慑那个头脑越来越不清醒的群岛,等于给他们兜头一盆凉水。于是这5舰齐出,终于稍微理智一点了。如此一来,也就展示了一个全球海军史上前所未有的新图景,那就超万吨级导弹舰4艘一起齐出,全面威慑并驱赶走了至少2个航母战斗群。
这显然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在过去的上百年,也只有同等的航母战斗群才能对等对抗与驱逐其他的航母战斗群。现在基本不用出动航母也能把最顶级的核动力航母战斗群强烈压制,那么1.3万吨级的盾舰,其地位已经完全不能再归类为普通的驱逐舰。而是已经可以算最顶级的“导弹战列舰”。这是7500吨级的普通神盾驱逐舰很难直接展示出来的威慑力。尽管7500吨级盾舰的保有数量,很快是1.3万吨级大盾的3.5到4倍了。也就是说,哪怕一次性出动10艘7500吨级的二级盾舰,对敌方的2个航母战斗群的驱赶力度,仍然不如4艘1.3万吨级的大盾。既然通过准实战证明如此好用,那么下一步就不妨思考是否要追加订单。如果确定追加订单,那么最终生产多少艘最合适,24艘还是36艘?在这方面,
不妨参考在历史上全球性的海军大国,一度装备过多少1等战列舰。最有参考价值的是二战以前的英美两家。一战以后,通过华盛顿海军条约,英美两家获得了同等并列的全球最强海军的定位。而且英美还不放心,后来又追加了一个伦敦海军条约进一步强化这种优势。到1939年,也就是二战爆发前,英国拥有总吨位大约300万吨出头,包括:战列舰12艘;战列巡洋舰3艘,航空母舰6艘,巡洋舰56艘以及千吨以上驱逐舰200多艘,潜艇50多艘。而同时期的美国海军实力差不多。总吨位也接近300万吨,一共有战列舰15艘;太平洋一侧9艘,大西洋一侧6艘。但是一个珍珠港偷袭,就击沉重伤了8艘战列舰,近乎一锅端!但是珍珠港事件也激发了美国的强大造舰产能。在此后的3年多,居然又,
增产了22艘一等战列舰,这绝对是空前的!而二战期间的英国只新生产了4艘战列舰;其他参战国在战争期间,也没有一个新生产超过8艘战列舰的。由此也可以看出,在非世界大战的环境下,即使一流海军强国,也只保持15艘左右的非航母一等舰就差不多。当然,当今的东方大国必须按照独自一家对抗全西方的干涉力量来准备。因此1.3万吨级大盾,服役32到36艘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