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每一次经济体制改革,财税改革一定都是急先锋,以适应当时即将出现的“新质生产力”,并对这些即将诞生的新质生产力征税。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确立了改革开放,
一年后,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一系列的外资所得税立法,开启了对新出现的外资征税。
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确立了城市发展为重心,
同年,国务院相继颁布各种形式民营企业的征税办法,开启了对新出现的民企征税。
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确立了市场经济。
次年,震惊全球的分税制改革和转移支付启动,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征税,开启集中力量办大事。
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决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随即,针对三驾马车的立法纷纷启动,04年,增值税、出口退税改革启动,05年农业税取消、加征资源税,06年个税、消费税改革开启,07年企业所得税改革开启。
….……
历史不会简单的重复,但是会踩着相似的韵脚。
最近,大家打开个税APP,会发现界面已悄然出现巨变。
此前“收入纳税明细”中,只有四项,分别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如今突然增加了五项,分别是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这并不奇怪,伴随着去年下半年新质生产力的提出,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重点领域改革内容时,中央首次提出了“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因此,本轮个税APP上新增的这些内容,就是本月即将召开的三中全会上的重点之一,税务机关已经开始了提前吹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