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美国空军部长特洛伊·迈因克在马里兰州举行的“航空、航天与网络”会议上语出惊人,宣布美国已在近地轨道上部署了“在轨太空控制武器”。
这是第一次有国家公开宣称自己的太空武器处于实战可用状态,虽然但是,希望最后不要又是“我就口嗨一下,你怎么真的有”这种熟悉的剧情。
9月15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有国外记者就这个问题提问,美国已经部署太空武器,请问中方是否也在太空部署了武器?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对此也进行了一个明确表态。
我们有没有太空武器,有没有对等反制手段?要回答这个问题,你首先得明白美军口中的太空武器到底是什么,以及他把这个问题摆到台面上来说到底有何目的。
太空武器实际上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非动能杀伤,比如搭载电磁干扰设备的卫星,阻断敌方卫星的通信和导航信号,干扰一开,你的卫星就聋了、瞎了,干扰一撤,还能恢复,这种手段隐蔽性相对比较强,毕竟你也没法上去看看是怎么个事,没证据说就是我干的。
第二类是硬杀伤,也就是动能手段,在轨平台携带拦截器或者机械臂,直接撞击、捕获、摧毁敌方卫星,这种破坏就毫无隐蔽性可言,一旦动手,就是战争。
按照美军自己的说法,他们的太空控制武器可能包括几种形态,一个是杀手卫星,也叫共轨机动抵近平台,这种卫星外观和普通航天器没有区别,但它可以主动变轨接近目标,然后干扰、捕获甚至直接撞击。
美国的X-37B空天飞机累计在轨时间已经超过4000天,单次任务最长900多天,验证了机械臂捕获和自主变轨技术,中国也有多个类似项目在推进,最出名的就是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那个可重复使用试验航天器,单次任务也是长达好几百天,任务期间还多次释放小型载荷,被国际雷达网络追踪到。
第二个是在轨射频干扰,小型伴飞卫星携带定向干扰设备,部署在目标卫星附近,对通信链路实施一个压制,最远压制距离接近地球直径,也就是说,目前主要的卫星轨道,基本上都能覆盖。
第三是定向能武器,包括高能激光和高功率微波,激光可以破坏卫星的光学传感器,微波可以穿透卫星外壳,烧毁电子元件,这类手段不产生轨道碎片,但破坏效果是永久性的。
那么对于这种破坏行为,国际法怎么说?1967年生效的《外层空间条约》规定,缔约国承诺不在环绕地球的轨道上放置任何核武器或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而我们前边说的,激光、微波、共轨撞击卫星、电磁干扰装置这些并没有被禁止。
这就是时代的局限性,当年谁能想到会有星载激光、共轨作战卫星这些东西,所以美国敢公开承认,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不违法。
但不违法和不危险是两回事,更何况这还是一个过时的法律,更重要的是,美国这种精心策划的刻意表态,目的就是想打开太空军备竞赛的闸门,把外空武器化实战部署这个话题摆上台面说,就是想要推动全球外空军备竞赛,提高外空军事冲突的可能性。
美军高层主动披露自己的太空武器,实际是他们对于核威慑的一种路径依赖,我摊牌了,不瞒你说,我有一个很厉害的东西,具体有多厉害,厉害在什么地方,我有多少这玩意,我打算怎么用,什么时候用,对不起,我不能告诉你。
这就是所谓的“模糊威慑”理论,可以实现威慑效果最大化,实际部署压力最小化的一个效果,但问题在于,这种模糊威慑在太空领域比核领域更危险,因为核领域有几十年磨合下来的成熟军控框架和热线机制,太空领域有什么?什么都没有。
9月15日,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在例行记者会上明确表态,中国一贯坚持和平利用外空,维护外空安全,反对外空武器化、战场化和军备竞赛。我们敦促美方停止在外空扩军备战,以实际行动维护全球战略稳定。
太空是人类共同的疆域,不是某一个国家的靶场,当所谓太空控制武器游荡在近地轨道,当你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正常人会是什么反应?
所以美军这个太空控制武器,你千万不要被他的名字迷惑,它不是防御性的,也不是被动的,它是一个主动的战略选择,是一种我的安全高于你的安全的霸权主义逻辑,目标是确保美国在太空领域的绝对优势,同时拒绝任何可能限制这个优势的国际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