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076上攻击-21和电弹电拦组合是用来替代F-35B的人们,还是以攻击-21是用于背水攻坚为基础的。
不能说攻击-21在两栖攻击中没用,但到了背水攻坚的时候,攻击-21是不能承担重任的。
到了攻坚的时候,弹药投送量很重要。这是“打钢仗”的时候,再多精确制导武器,也必须有足够多、足够重的弹药下去。在伊朗战争里,美以对伊朗的13000多个目标发动打击。每个目标的投弹数量当然不同,投弹总吨位也没有公开数据。但以500公斤标准航空炸弹为参照,这就是至少6000吨弹药下去了。F-15E可以最多携带10.4吨弹药。也就是说,在极限情况下,也需要600架次F-15E。换做最大载弹量6.8吨的F-35B,那更是直奔1000架次去了。
当然不可能要求两栖攻击动用伊朗战争那样的投弹量。比照硫磺岛作战,美国空军投弹量6800吨,美国海军再发射了22000发炮弹(包括战列舰主炮的大口径炮弹),上陆后地炮的发射量没有计入。现代弹药的威力极大增加,精度上更是精确命中,但现代设施的防护力也极大增加了,需要的投弹量并未下降。
攻击-21是攻击-11的舰载型,改为折叠翼,加强起落架,配备弹射相关机构和尾钩,但飞行性能和载弹量应该相似。也就是说,载弹量2吨,不小,但距离攻坚的要求还是有距离。即使台岛东海岸两栖攻击不至于需要硫磺岛那样的投弹量,单靠076和攻击-21,还是远远不够的。单次出动中的投弹量不够,出动密度也达不到要求。无人机的甲板运作心急不得。
两栖攻击中,登陆前的火力准备需要投弹吨位,登陆后的对地支援则需要近距攻击。在短兵相接的敌我交织中撕开敌人的防御线,精确和配合的要求非常高,在可预见的将来,还超过无人机的自主交战水平。
也就是说,攻击-21名曰攻击,实际上担任近战中的空中主攻还是不够。当然,担任ISR是很胜任的。
美国也从未打算用两攻上的F-35B担任空中对地火力主力,这些只是陆战队上岛作战临门一脚用的。空中对地火力主力还是航母舰载机,包括航母上的陆战队航空中队。注意:陆战队只有在两攻上部署F-35B,在航母上的陆战队中队部署的还是F-35C。原计划也是部署F-35B的,这样航母中队和两攻中队可以互换,也都可以上陆部署。但海军反对,增加航母上舰载机类型增加保障负担,也使得出动和战斗中协调复杂化。
在两攻上同时部署F-35B和MV-22、CH-53K、AH-1Z等是有代价的。“美国”级Flight I(恢复坞舱,与076更加可比,从LHA-8“布干维尔”号开始)可12架搭载MV-22(运兵),6-10架F-35B,作为“闪电航母”时可达20架,4架CH-53K(重载运输),7-8架AH-1Z武直,另有2-4架UH-1Y(打杂)和2-4架MH-60S(搜救)。
“闪电航母”模式是以放弃两栖作战中的垂直登陆能力为代价的,不可能两全。在两攻模式时,F-35B由于留空时间和再出动准备时间限制,空中可持续存在的数量有限,不足以提供足够的对地火力。F-35B也由于速度差异而不宜为直升机护航,这个问题在AV-8B时代就注意到了,所以美国海军陆战队从来没有理会过“STOVL战斗机可以取代武直”的想当然。对地攻击和武装护航都是AH-1Z担任的,F-35B的任务是为登陆场和两栖舰队提供防空掩护,可能包括对敌人防空火力和反舰火力的快速反应,武直的速度和火力跟不上。
平行“照搬”的话,攻击-21也不合适。这是ISR和对地攻击为主的,空战能力顶多聊胜于无,尤其缺乏搜索和跟踪用的火控雷达。与直升机的速度差异比F-35B更大,更加不宜为直升机护航。在对地攻击方面,随行的武直更加适合。眼前直-10、直-19并未为上舰优化,但这些都是做得到的。直-21的情况不明,同样,上舰改装没有跨不过去的技术门槛,武直才是两栖攻击中空中对地攻击的主力。
再则,F-35B有伴随陆战队上陆部署的选项,攻击-21没法做到这一点,“栓死”在076上了,这是另一个不可比的地方。
所以,不管主观上如何期望,076和攻击-21组合并不适合为背水攻坚提供空中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