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缘由是:2014年的时候,乌克兰在欧美的支持下爆发颜色革命,原亲俄的政府被推翻。那时,拜登负责联络奥巴马领导的白宫与刚刚上任的乌克兰政权。
在亲俄政府被推翻的两个后,乔·拜登的次子亨特·拜登接受了乌克兰大型天然气公司布里斯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一个有偿职位。
当时,乌克兰有一位检察官叫做维克托·绍金,他一直在调查拜登是否在乌克兰天然气公司中是否有内幕关系。
2016年3月,拜登告诉基辅新政府:如果乌克兰不根除腐败,包括解除乌克兰最高检察官维克托·绍金的职务,美国将拒绝提供10亿美元的贷款担保。
于是,特朗普就怀疑拜登父子可能和乌克兰有内幕交易,所以在和乌克兰现总统的电话通话中要求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调查拜登父子。
因为现在拜登正在和特朗普竞争美国第46任总统的位置,是特朗普最大的竞争对手之一。
于是,这件事就被民主党抓住了把柄,认为特朗普在滥用职权打压自己的竞争对手,干扰美国大选。
民主党在众议院拥有多数席位,控制着美国的众议院,而众议院恰好拥有提议弹劾总统的权力,于是以佩罗西为首的民主党就提出了弹劾特朗普的的议案。
事情发生以后,我们一直没有写,主要是因为这件事是美国的政治游戏。
在资本主义国家,弹劾总统那种事情实在太容易发生了,因为那是执政党和在野党分配利益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弹劾”让执政党让步,给予其更多的政治利益。
资本主义国家采取“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政府的权力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大,而美国的法律又极其的复杂,政府想要做事,实在太容易被在野党抓住把柄了。
所谓的“三权分立”就是指行政、立法和司法权相对独立,各管各的,彼此不得干预对方。
比如,在2018年12月的时候,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拘捕。很多人都认为是特朗普代表的美国政府下达的命令,但是后来的种种现象都证明,特朗普并不知情。
这才有了后来的特朗普“司法干预”,特朗普说:“如果我认为这将有利于达成有史以来最大的贸易协议,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将有利于国家安全,我当然会在认为有必要时进行干预。”
因为美国拥有独立的司法权,法院如何司法,总统没有权利干预。
美国采取的是三权分立制度,我们采取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宪制结构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不仅拥有立法权,还对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拥有监督权,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由它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
简单的说:美国三权分立制度是行政、立法和司法相互独立,但是又相互制衡。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最高权利机关,它和政府、法院、检察院之间并非一种相互独立、彼此制约的关系,而是一种权力机关和执行机关的关系。
为了便于大家更加的容易理解,我们画了一个简单的示意图:三权分立是一个“环”型结构,彼此是闭环的;人民代表大会制是一个倒立的“树”型结构,有一个“根”。
其实,无论是三权分立还是人民代表大会制都有明显的优点和缺点。
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最大的优点是“权力被关进笼子里”了,没有谁占绝对主导的说法,彼此之间相互制衡。缺点就是扯淡的时候比较多,效率比较低。
比如大家可能都知道美国有一个鼎鼎有名的“加州高铁”项目。
这个项目在2005年通过审议,2008年就正式立项了,但是因为党争和一些老百姓“狮子大开口”,要求巨额的征地款,导致费用不断增长——由开始的330亿美元增加到980亿美元。
中国文化崇尚言必行、行必果,言行一致,有好的政策马上能实行,而不是在那里吵来吵去,议而不决。
中国为什么能在短短的几十年的时间内就走完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才能走完的道路?
就是因为我们的制度能够统一思想,能够快速的行动起来,而不是在那不断的争吵。比如,大家熟悉的改革开放、经济特区、自贸区,这些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爱迪生发明电灯做了一千五百多次实验都没有找到适合做电灯灯丝的材料,有人嘲笑他说:“爱迪生先生,你已经失败了一千五百多次了。”
爱迪生回答说:“不,我没有失败,我的成就是发现一千五百多种材料不适合做电灯的灯丝。”
双方当然都知道自己制度的优点和缺点,但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你想要杜绝腐败,那么就要牺牲效率;你想要效率,那么就难以杜绝腐败。
对于彼此制度的缺点,双方也都是心知肚明的,所以双方也在努力的改正自身制度的缺陷。
我们写这些并不是想要和大家探讨制度问题,而是为了让大家知道双方制度的优缺点,因为只有知道这点,才能明白一些我们平时怎么也想不通的问题。
比如,特朗普多次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这明显的违法,但是为什么就拿他没有办法?
这是因为美国人在制定“三权分立”制度的时候就知道肯定会有效率低下的问题,为了防止在国家在进入“生死时刻”彼此扯淡,错过有利时机,刻意在很多地方留下了“弹性空间”,给予总统很大的特权。
比如,在国家进入危险的状态和涉及到国家安全的问题上,总统可以无视国会、法院的各种约束,采取特别的行动。
特朗普就多次利用了这种总统特权:为了获得修建隔离墙的资金,2019年2月,特朗普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2019年8月,特朗普以《紧急经济权力法案》为由,要求美国企业撤出中国;特朗普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围堵华为和中国高科技企业。
特朗普的这些做法都是违法的,因为美国根本就没有进入“紧急状态”,中国企业也没有违背美国的法律——至今美国也没有找华为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有力证据。
或许有人会说:这是法律的漏洞,应该由国会决定国家是否进入“紧急状态”?
如果让国会决定国家是否进入“紧急状态”,那么不又回到前面的无休无止的争吵中了?
不是因为它的制度有缺陷,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制度是完美的,而是因为——人性!
原本为了解决“三权分立”中效率低下的问题,美国的法律中留下了大量的“弹性空间”,而这些“弹性空间”现在都成了政客们为了彼此的利益所利用的“法律的漏洞”。
特朗普通过电话施压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要求其调查拜登卷入的腐败案,这有错吗?
因为拜登在和特朗普竞争总统的位置,不管拜登有没有腐败,调查拜登,总是能让他分心,总能给他施加一点压力——要是真有啥不干净的地方被查到,那么拜登不仅仅是无法和特朗普竞争的问题,还有更严重的问题!
特朗普在这个时候调查拜登,很明显是为了干扰拜登,所以民主党用“干扰大选”来弹劾特朗普,既能解除拜登的压力,又能给特朗普施加压力——让特朗普没有更多的时间去拉选票,去打压竞争对手。
按照美国的法律,弹劾总统必须由众议院提出弹劾申请,然后在众议院进行投票,只要同意弹劾的票数过半,那么移交到参议院。到了参议院,也就是最后一道程序了,想要弹劾成功必须要参议院三分之二的成员同意。
2018年美国中期选举后,特朗普的共和党丢掉了众议院,但是参议院的席位得到了加强。
在美国国会众议院的435名众议员中,235人来自民主党,199人属于共和党,还有一人是无党派。民主党占有绝对优势,所以弹劾特朗普的提议毫无疑问的通过了。
目前美国参议院100名参议员中,有53人属于特朗普所在的共和党,45人来自民主党,还有2人是无党派。
想要成功弹劾特朗普,参议院至少要有2/3多数的议员投票,即67票。
也就是说即使45个民主党全部同意弹劾特朗普,那么也还需要22票,这是不可能成功的——如果有接近一半的党内人“反水”,除非是特朗普搞了个天怒人怨的大事件,要么就是共和党彻底分裂了、残废了。
为了政党的利益陷入无休止的党争之中,而不是把精力和时间花费在如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上,这样的美国还有什么前途?
PS:最近一段时间没有什么太大的新闻,所以更新的频率比较低,也是放松下自己。最后,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同时也祝大家国庆长假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