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香港的较量已经白热化。 讲讲司法层面的博弈。 1. 禁蒙面法 10月4日下午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宣布,当天早晨召开的特别行政会议决定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以阻止香港社会暴力情况的愈演愈烈。
这个《禁蒙面法》沉重打击了香港废青的士气,以至于废青后台老板不得不大幅度提高对暴徒的奖赏来维持士气——从过去每日1000港币提高到每日1.5万港币。 就在特区政府平息暴乱的关键时刻,香港司法系统某些外籍法官开始来捣乱了。 11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禁蒙面法》不符合《基本法》规定! 香港高法这个裁定其实就是相当于废除了《禁蒙面法》,所以,当日晚香港废青士气大振,在香港理工大学与警方爆发激烈的冲突。
警方与暴徒在香港理工大学激烈冲突 2. 人大释法 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19日,大陆放出了大杀器:人大释法! 这个表态非同寻常! 这是中国最高立法机关人大的权威表态,是对基本法的终极解释。 这就是香港反对派又恨又怕的“人大释法”! 这个“人大释法”一出,其实就是推翻了香港高等法院对《禁蒙面法》的裁定,《禁蒙面法》继续有效! 不仅如此,这个我们人大法工委的表态中还有更多的内容。 摘录一段话: “我们认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注意黑体字部分。 这是啥意思? 按照基本法规定,香港地方法院是可以“经人大授权”解释基本法的。 过去大陆一般也不大干预香港地区具体的司法事务,香港回归22年人大释法一共只有5次,其中3次还是香港行政长官主动申请,人大主动释法只有2次。 这5次释法人大只是就具体的法律条款作出权威解释,这次是唯一一次在释法之后作出这样的表态:“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也就是说,从今往后,香港法院不再有解释基本法的权力! 嗯,人大可以“授权”给你,也可以收回。 现在明确收回了! 可能有人会问,人大释法之后,香港法院继续顶着干不执行怎么办? 那就太好了,香港法院不执行“人大释法”,就是违背了基本法,香港行政长官就可以合法地罢免这票外籍大法官! 当然,如果香港高院的外籍法官觉得我们人大释法与自己的法律“理念”相冲突,可以选择主动辞职以示抗议,呃,如果他们真要辞职抗议…… 呃,我个人是非常欢迎的。 3. 胳膊拗不过大腿 下面我们继续学习人大法工委比较重要的表态内容: “……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判决的内容严重削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应有的管治权,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我们正在研究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这段话怎么理解? 这段话要结合另一条新闻一起来解读。
我摘录一段发言人的表态: “(香港)高等法院原诉讼庭……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 这是点名香港高等法院,表达严重的不满。 想一想前几天最高领导是怎么表态的? “……我们将继续坚定支持行政长官带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坚定支持香港警方严正执法,坚定支持香港司法机构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分子。” 大陆“坚定支持”香港司法机构是让你们去“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分子”!不是让你们去偏袒暴乱犯罪分子,更不是让你们去挑战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 如果香港司法机关一定要与大陆对着干怎么办? 所以,人大大工委才表态:“我们正在研究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请相信,胳膊是拗不过大腿的! 期待我们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早日落地。 文中图片来源: 1.http://china.eastday.com/c/20191004/u1ai20044010.html 2.https://xw.qq.com/cmsid/TWF2019111900072404 3.https://www.yicai.com/news/10040781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