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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策研究院:李桂花 杨雪:从四个维度理解毛泽东关于人民战争的思想 |202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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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关于人民战争的思想,形成于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是毛泽东军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总结革命斗争经验教训基础上,毛泽东围绕“为谁而战”“为何而战”“靠谁而战”“以何而战”,就人民战争的系列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逐渐形成了关于人民战争的思想。总结、提炼毛泽东关于人民战争的思想中的主要观点,理清其框架逻辑,对于深化毛泽东军事思想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从四个维度,对毛泽东关于人民战争的思想进行简要梳理和分析。

一、为谁而战:人民战争为人民而战

“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分清敌友的前提和关键是明确“为谁而战”。毛泽东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是人民战争,是为人民而战的。
人民战争为人民而战,从根本上讲,这是由人民战争的领导者即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性质和宗旨从根本上决定了党所领导的军队是人民军队,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所从事的战争必然是人民战争,战争的根本目的必然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毛泽东指出:“我们的军队是真正人民的军队,我们的每一个指战员以至每一个炊事员、饲养员,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们的部队要和人民打成一片,我们的干部要和战士们打成一片。与人民利益适合的东西,我们要坚持下去,与人民利益矛盾的东西,我们要努力改掉,这样我们就能无敌于天下。”“共产党员应该紧紧地和民众在一起,保卫人民,犹如保卫你们自己的眼睛一样,依靠人民,犹如依靠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一样。”
在他看来,人民群众的利益是至高无上的,党和人民军队的任何行动都必须紧紧为了人民群众,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他强调:“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的宗旨。”这个“唯一的宗旨”,就是我们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进行任何决策、从事任何活动的根本出发点。若离开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人民军队和人民战争也就失去了依归。
比如,在全面抗战时期,毛泽东通过对抗战形势和路线的分析,深刻指出中国的抗战有“人民的全面的战争”和“压迫人民的片面的战争”两条路线,若遵循前者“就会胜利”,若遵从后者“就会失败”。尽管“战争将是长期的”,要“遇到许多艰难困苦”,但是只要坚持人民战争路线,依靠“中国人民的努力,最后胜利必归于中国人民”。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已经融入到中国共产党的血脉之中、烙印在人民军队的灵魂深处。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才能赢得人民支持和拥护,才能由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克服一个又一个艰难险阻,经受一次又一次严峻考验,最终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
为人民而战是毛泽东关于人民战争的思想的出发点,也是其落脚点。这是为中国革命史所充分证明了的深刻道理,也是毛泽东关于人民战争的思想最为核心的方面。从党的百年发展历程角度看,在中国共产党创立之前,尽管一批又一批有识之士和仁人志士为挽救民族危亡而艰辛探索、英勇奋斗甚至牺牲宝贵的生命,各种救国方案轮番出台,但最终都没能改变当时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没能把中国人民从水深火热中拯救出来,没能改变中国的历史命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救国行动和方案的领导力量都是非马克思主义的,都没有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都是为了特定阶层而非为人民谋利,都没有紧紧依靠人民。事实证明,单靠某一阶层的力量,想要改变中国的命运,是根本行不通的。
中国共产党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指导下建立的,诞生后就明确把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在革命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坚持初心使命,为改变国家命运,实现民族复兴,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了不懈奋斗。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根本上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行动中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为了人民利益而不懈奋斗,才能有效团结带领、组织动员人民,才能发现和释放蕴藏于广大人民中的战争伟力,成功探索出适合中国国情的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最后夺取全国胜利的革命道路,最终赢得革命胜利。党的奋斗历程和中国革命的历史充分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战争才能彻底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才能彻底改变中国人民被压迫、被奴役的悲惨命运。从这个角度来看毛泽东关于人民战争的思想,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其中的内涵和要义。

二、为何而战:人民战争为正义而战

按照性质,战争一般可分为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毛泽东指出:“历史上的战争,只有正义的和非正义的两类。我们是拥护正义战争反对非正义战争的。一切反革命战争都是非正义的,一切革命战争都是正义的。”他强调:“一切进步的战争都是正义的,一切阻碍进步的战争都是非正义的。我们共产党人反对一切阻碍进步的非正义的战争,但是不反对进步的正义的战争。对于后一类战争,我们共产党人不但不反对,而且积极地参加。”人民战争既然是为人民而战,就决定了其性质是为反抗阶级压迫或抵御外敌入侵而进行的正义战争。因此,关于“为何而战”这一涉及战争性质的问题,毛泽东认为,人民战争是为正义而战的。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无论是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还是解放战争,其性质都是中国人民为了反抗压迫和奴役而进行的正义之战。
从土地革命战争来看,起因是 1927年蒋介石叛变革命,对外投降帝国主义,对内实行独裁统治,并血腥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迫于当时的严峻形势,中国共产党别无选择,只能奋起反抗,以革命的武装去反对反革命的武装,最终确定了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总方针。因此,土地革命战争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正义战争。
从抗日战争来看,1931年侵华日军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中国东北,此后又不断制造事端,1937年挑起卢沟桥事变,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日本帝国主义的野蛮侵略,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奋勇抵抗。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全国人民团结一心,结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打败日本侵略者英勇奋战。从战争性质上看,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是非正义的,而中国人民反抗侵略的战争是正义的。同时,中国人民的抗日斗争因为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采取了正确的全民族抗战方针,因此又是典型的正义的人民战争。毛泽东指出:“日本的战争是阻碍进步的非正义的战争,全世界人民包括日本人民在内,都应该反对,也正在反对。我们中国,则从人民到政府,从共产党到国民党,一律举起了义旗,进行了反侵略的民族革命战争。我们的战争是神圣的、正义的,是进步的、求和平的。不但求一国的和平,而且求世界的和平,不但求一时的和平,而且求永久的和平。”
全面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坚持动员人民、依靠人民,提出和实施持久战的战略总方针和一整套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广泛开展伏击战、破袭战、地雷战、地道战、麻雀战等游击战的战术战法,使日本侵略者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为赢得抗战胜利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开辟的敌后战场和国民党指挥的正面战场协力合作,形成了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的战略局面。另外,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角度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所进行的抗日战争也是人类正义战争的组成部分。对此,毛泽东指出:“人类正义战争的旗帜是拯救人类的旗帜,中国正义战争的旗帜是拯救中国的旗帜。人类的大多数和中国人的大多数所举行的战争,毫无疑义地是正义的战争,是拯救人类拯救中国的至高无上的荣誉的事业,是把全世界历史转到新时代的桥梁。”因此,中国人民所进行的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战争,同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战争一道,都是用“正义战争反对非正义战争”。
从解放战争来看,起因是国民党挑起和发动了非正义的全面内战。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集团作为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一心维持一党专政,想要建立一个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不顾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为争取和平与民主的努力,在美国等帝国主义国家支持下,单方面挑起并发动了反人民的、非正义的全面内战。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不得不奋起反抗,彻底推翻其腐朽统治,建立真正的民主的人民共和国。解放战争是人民战争的高峰,特别是在三大战役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热烈支持,为支援人民军队作出了巨大贡献。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是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关键保障。解放战争的胜利,彻底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结束了少数人剥削大多数人的历史。这是中国人民为正义而战的又一次胜利,再一次证明了“正义必胜”的真理。
1945年 4月 24日,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上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战争教育了人民,人民将赢得战争,赢得和平,又赢得进步。”代表人民就是代表正义,为人民而战其实就是为正义而战。因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战争,始终是为正义而战、为正义而奋斗。毛泽东关于人民战争的思想之所以能够在中国革命战争实践中产生、形成、丰富与发展并被证明是博大精深、战无不胜、坚不可摧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它的人民性、正义性。这是毛泽东关于人民战争的思想的关键,是为中国革命史所充分证明了的深刻道理。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为人民而战、为正义而战是人民战争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是一而二、二而一的问题。为人民而战,强调的是战争的人民性,亦即战争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是能够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这样也就使战争具有了正义性;为正义而战,强调的是战争的正义性,亦即战争是出于自卫、保家卫国、捍卫和平、为了进步进行的,正因为如此它才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大力支持,获得不竭的人力、物力、财力援助,这样战争也就具有了人民性。所以,在一定意义上,为人民而战就是为正义而战,为正义而战也就是为人民而战。

三、靠谁而战:人民战争靠兵民而战

“兵民是胜利之本。”“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人民战争既然是为人民而战、为正义而战,那么要想取得战争的胜利就必须依靠人民和从人民中走出来的兵,也就是要靠兵民结合。兵民结合是人民战争的一大特色,也是取得人民战争胜利的根本保障。因此,对于“靠谁而战”这一问题,毛泽东关于人民战争的思想给出的回答是:人民战争靠兵民而战。
要想使人民战争获得最终胜利,兵、民二者作为主体力量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兵与民的紧密结合、相互配合更是重中之重、最为关键的。具体说来,兵亦即人民军队,在整个战争中是骨干力量,冲锋陷阵、奋勇杀敌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民亦即人民群众,是人民战争的依靠力量,在筹备军粮、配合军队进攻、巩固根据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兵民结合就是要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只有二者紧密结合和相互配合,才能实现互利共赢。毛泽东指出,“军队须和民众打成一片,使军队在民众眼睛中看成是自己的军队,这个军队便无敌于天下”。
首先,要赢得战争,必须有一支强大的人民军队,这是首要条件。毛泽东指出:“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就深刻意识到建立一支共产党独立领导的人民军队的重要性。他在 1928年的《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中明确指出:“相当力量的正式红军的存在,是红色政权存在的必要条件。”“若没有相当力量的正式武装,便决然不能造成割据局面,更不能造成长期的和日益发展的割据局面。”
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在谈到人民军队对于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性时指出:“军队和其他武装力量,是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部分,没有它们,就不能保卫国家。新民主主义国家的一切武装力量,如同其他权力机关一样,是属于人民和保护人民的,它们和一切属于少数人、压迫人民的旧式军队、旧式警察等等,完全不同。”重视人民军队,重视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毛泽东关于人民战争的思想的一个关键,也是党领导革命事业的宝贵经验和重要法宝。
其次,要获取战争的胜利,就必须践行人民战争路线,放手发动群众,坚定不移地依靠人民进行战争。毛泽东指出:“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这就要求必须实行广泛有效的政治动员。毛泽东反复强调,要想取得战争胜利,“政治上动员全军全民起来奋斗,是最重要的具体的条件之一”,“条件中的最基本条件,是全军全民的广大的政治动员”。他深刻指出:“这个政治上动员军民的问题,实在太重要了。我们之所以不惜反反复复地说到这一点,实在是没有这一点就没有胜利。没有许多别的必要的东西固然也没有胜利,然而这是胜利的最基本的条件。”发动群众参加战争,在政治上可使敌人处于孤立状态,使其士气低落;在经济上可使自己获得源源不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供给。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领导的人民战争都是靠兵民结合进行的。然而,不同时期的人民战争又有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其原因就在于不同历史时期革命斗争的对象、任务以及面临的主要矛盾和客观形势都是各不相同的。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人民战争的对象主要是国民党反动统治者,任务是深入开展土地革命,所处的客观形势是敌我力量悬殊、白色恐怖笼罩全国、革命根据地被分散割裂,因而为了打破敌人的“围剿”,抵住敌人一次次的进攻,中国工农红军依托根据地,实行了党政军民“一齐军事化”的政策。
全面抗战时期,人民战争的对象主要是日本侵略者,任务是把日本侵略者驱逐出中国,所处的客观形势是敌强我弱、敌人来势凶猛但敌寡助我多助。在这个中华民族生死攸关的历史紧要关头,我们实行的是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坚持的是全民族的全面抗战路线,具体表现为通过建立和发展敌后根据地,广泛发动群众,实现全民抗战。在指导抗战过程中,毛泽东自始至终都是把发动群众与扩大游击队和八路军、新四军,巩固和发展抗日根据地,打击和消耗敌人紧密结合起来的。
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战争的对象主要是国民党军队,任务是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解放全中国,初期所处的客观形势是敌多我少、敌人装备先进并占有较大优势、我方装备虽相对落后但兵民士气高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实行军事斗争与政治斗争相配合等政策,以多条战线的协同配合有力打击了国民党的反动统治。由此可见,在任何时期,人民战争的骨干力量始终都是人民军队,而人民战争的依靠力量和动力源泉始终都是广大人民群众。因此,兵民结合、靠兵民而战是我们克敌制胜的法宝和独特优势。

四、以何而战:人民战争以武装斗争与其他斗争形式相结合而战

要想赢得战争的最后胜利,还必须思考如何才能获胜的战略战术问题,也就是“以何而战”问题。这一问题是与“为谁而战”“为何而战”和“靠谁而战”紧密相关的。既然人民战争是“为人民而战”“为正义而战”“靠兵民而战”,那么在具体作战中就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在“着重武装斗争”的同时,也决不“放弃其他形式的斗争”。换言之,以武装斗争为主并与其他斗争形式密切结合,是毛泽东关于人民战争的思想对“以何而战”这一问题给出的答案。
中国国情和中国革命的特点,决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事业必须以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采取以武装斗争为主、其他斗争为辅的形式。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狼狈为奸、相互勾结,使中国内无民主、外无独立。在这一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中国革命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以武装的革命去反对武装的反革命。毛泽东指出:“革命的中心任务和最高形式是武装夺取政权,是战争解决问题。这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原则是普遍地对的,不论在中国在外国,一概都是对的。”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实践中,毛泽东鲜明地提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著名论断。他指出:“每个共产党员都应懂得这个真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决不容许枪指挥党。……我们是战争消灭论者,我们是不要战争的;但是只能经过战争去消灭战争,不要枪杆子必须拿起枪杆子。”“在中国,离开了武装斗争,就没有无产阶级的地位,就没有人民的地位,就没有共产党的地位,就没有革命的胜利。”
武装斗争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形式,但并非唯一形式。在武装斗争之外,其他斗争形式也必不可少。毛泽东指出:“没有武装斗争以外的各种形式的斗争相配合,武装斗争就不能取得胜利。”要想取得革命胜利,必须学会武装斗争与和平斗争、公开斗争与秘密斗争相统一的“政治科学”。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我们党领导开辟了多条战线,科学有效地把各种斗争形式紧密结合起来,为革命不断取得胜利提供了坚实保证。毛泽东指出:“中国的特点是武装斗争与和平斗争的统一,在和平斗争方面,又是公开斗争与秘密斗争的统一。这是极复杂的政治科学的一整套,中国共产党人如不学会这一整套政治科学,是无法胜利的。”复杂的斗争环境,要求中国革命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斗争形式,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敌情不同的革命阶段要运用切合实际的斗争方法。毛泽东指出:“各地应用心研究适合每一个地点、每一种群众、当时环境的合法与非法相配合的斗争形式。”
比如,在抗战时期,对于“日本人与国民党有巩固统治的一切地方”,就要从斗争的实际出发,“不能采取流血的武装斗争形式,而只能采用不流血的和平斗争形式”。毛泽东强调,和平斗争又有公开斗争和秘密斗争两种形式,“但都是不流血的、不暴动的、非武装的斗争形式,二者统一起来,就是在敌人统治区域的策略路线”。历史已经反复证明,将武装斗争与其他斗争形式科学紧密地结合起来,把兵和民充分发动和凝聚起来,是我们党推动中国革命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关键因素,也是毛泽东关于人民战争的思想的重要内容。
这里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靠兵民而战、以武装斗争为主并与其他斗争形式相结合而战是人民战争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以兵民而战,强调的是战争中的主体力量,亦即人的方面,是起决定作用的;以武装斗争为主并与其他斗争形式相结合而战,强调的是战争中的战术策略,亦即方法方面。因此,只有靠兵民而战、以武装斗争为主并与其他斗争形式相结合而战紧密结合,才能使两者相得益彰。简言之,人民战争只有靠兵民以武装斗争为主并与其他斗争形式相结合而战,才能取得最后胜利。
毛泽东关于人民战争的思想作为毛泽东军事思想的重要内容,不仅内涵丰富、深刻,而且观点鲜明、独到,深刻回答了战争“为谁而战”“为何而战”“靠谁而战”“以何而战”等一系列问题。在毛泽东看来,进行战争,是为了人民、出于正义;要夺取战争胜利,必须完全依靠人民,必须采取科学的斗争形式。这些内容恰是毛泽东关于人民战争的思想的要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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