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五一期间,美国众议院高调通过了《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
在美国,禁止反犹太人已然是默认的潜规则,通过任何禁止反犹的法案,原本也没啥好稀奇的。
但是本次通过的《反犹太主义意识法案》还是让我叹为观止,可谓是大开眼界。
该法案的核心是重新定义了“反犹太主义”,采纳的是国际大屠杀纪念联盟(IHRA)的定义。
按IHRA的定义,“反犹太主义”包括不限于以下11条:
若按照这11条条例,很多显而易见的事情,在美国却变成违法的。
比如说犹太人控制了媒体、经济和政府。不好意思,参考条例2,违法!
大家都心知肚明犹太人可以轻易左右美国的媒体、经济和政坛,也早已习以为常。
但是美国如今却下了封口令,连说都不让说了,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再如说以色列对加沙进行了大屠杀。不好意思,参考条例5,违法!
以色列进攻加沙半年多,加沙已经死了3.4万多人,多是妇女和儿童,这不是大屠杀,那这是啥?
难道美国还想指鹿为马,说以色列去拯救加沙民众了?
再如若指责犹太人对待自己事项,比美国国家利益更忠诚。不好意思,参考条例6,违法!
按此说法,犹太人的利益公然凌驾于美国国家利益之上。即使犹太人背叛美国,也不会获罪。
美国这是不惜出卖美国利益,不惜打破人人平等的共识,也要授予犹太人人上人的待遇。
是不是很匪夷所思?
不好意思,还有更匪夷所思的。若用犹太人杀害耶稣来描述以色列,不好意思,参考条例9,违法!
耶稣被犹太人杀害,这可是基督教《圣经》的说法,如今引用圣经,居然也会犯法?
要知道基督教徒才是美国民众的主要构成,不好意思,即使是他们的圣经,也得给犹太人让步。
如此种种,美国这一番神操作下来,犹太人在美国何止是人上人,甚至是超越神的存在,是任何人不可触碰的禁地。
是不是很匪夷所思?
二
其实,禁止反犹,在美国早已经贯彻地相当彻底了。
比如,侃爷坎耶·维斯特,美国说唱界的实力担当,在美国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人物。仅仅因为说了一句“黑人也是犹太人”,就瞬间沦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彻底跌入谷底。
再如,马斯克,美国科技界的扛把子,只因为反对以色列对加沙的屠杀,最后还得亲自跑到以色列赔礼道歉,表达自己绝无反犹之心。
名人、富豪尚且如此,普通人更难对犹太人有何实质性伤害。
但即使如此,美国还是觉得不够,不仅扩大了反犹的范畴,还要将其作为法条固定下来。
导火索是近期此起彼伏的学生反犹示威让以色列很不爽,美国政客们为了讨好以色列,火速通过了上述法案,以便更好地打压学生游行。
殊不知,这纯粹是给美国自己挖坑,给犹太人挖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