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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到底触动了谁的利益?|2019-03-18

沸沸扬扬的房地产税

两会上“2019年全国人大将落实制定房地产税法”这件事儿被媒体解读的沸沸扬扬。

不少人又一次相信房地产税要马上出台了,但实际上大家主要关心的还是里面的房产税,因为毕竟跟每个人都有关系,特别是手头有多套房的。

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在接下来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等几位委员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所回答的中外记者提问所对房地产税法的答法。

但我却听的很仔细,因为这几位委员讲的才是下面真正去办事儿去落实的人真实表达。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乌日图先生讲到:“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显然,乌主任的说法比栗大大的表述更加稳妥了些。什么叫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呢?言外之意就是现在条件还不太成熟。

从这几年两会上次次提房地产税,到次次落空,这里面究竟有什么样的羁绊?

我们本篇文章,就好好聊聊房地产税这件儿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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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税

考虑到很多人不是法律科班出身,我们就通俗的来讲。

房地产税,顾名思义,这里面不仅涉及到房产,也涉及到地产。所以我们就把这两者混到一块儿叫房地产税。

我们先说地产税。

国外发达国家收地产税已经有很多年的历史了。但中国的情况和国外情况不同,因为我们的土地是国家的,政府是土地唯一的供应方。所以中国的土地不是私人所有的,是国家政府的,我们只能用70年,也就是大家都所熟知的70年土地产权。

换句话说,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这土地,我们已经一次性付过70年的使用费了。所以从法理上讲,我们要搞的房地产税和国外所施行的房地产税(绝大部分国外是私有),本质情况是完全不同的。因为我在法理上不是买你的地,而是使用你的土地,地还是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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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然后再来说说房产税,这个才是大家真正关心的。

实际上我们很多人讨论所谓的房地产税,主要讨论的还是房产税。因为这个涉及到家家户户所持有的存量房屋。也就是说如果房产税施行,你是要对房屋本身去缴税的。

而房产税又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是交易环节要缴纳的税。也就是说你买卖房子的时候是要交税的。比如已经征收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当然,因为已经实施了,所以这个大家都好理解。

第二个部分是持有环节要缴纳的税。也就是你持有房屋就要缴纳税。这个除了海上和重庆,其他地儿都没搞过。

而恰恰是这个环节的税,才是每一个人所关心关注的!因为持有房屋就要缴税,这个是每一年都要付的。而房地产本身就是一个长期持有的资产,它不像股票一样,今天买了明天你就可以卖了。很多人持有房产的时间可能是5年10年20年,甚至更久。

所以,针对交易环节的税费,我只要不交易,就不会产生这样的费用,所以这么多年也就催生出大量手持十套二十套甚至更多房产的房婶房叔出来。

但对于持有环节的房产税,只要你拥有这套房产,你交易不交易都要缴税。

而这个税你又不能一次性付掉,而是像现金流一样,每年都需要房屋的持有人交钱给税务部门,这个就厉害了。

而在国外,很多已经实施房产税的发达国家,都是一年缴纳一次房屋持有税。所以现在大家所讨论的房地产税,其实都是房地产税中的房产税里面的持有税费环节。

因为交易环节的税早就有了,而房产税的持有税种却迟迟没有落地,就是因为它涉及到整体的税制体系设计。

换句话说,要收持有环节的房产税,那么你开征这样一个税,你征税的目的是什么?你的理由是什么?

你不能说你要开征房产税的目的是为了抑制房价,你不能这样说的。这是不符合法理的。

除此之外,征税涉及到基层的执行落地。

我国从头五十年的分配住房时代,到98年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房时代,城市乡镇的土地上盖了各种各样产权和性质的住房。有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军产房、央产房、两限房、自建房、集资房、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拆迁安置房、商业公寓住房、厂房改建住房、学校自建房、别墅、职工宿舍、小产权房等等五花八门类型产权的房子。

这些房屋种类不同,建筑质量不同,产权成分复杂,那么房产税的前提是如何给这些五花八门的房子去估价?

每套房子怎么收、收多少?会有什么影响?对未来的房地产的发展、房地产价格以及贫富差距的问题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没有人现在能讲的清楚。

像上海,一年收上来的房产税几乎都用来支付征税成本了,那么意义又何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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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的目的

从财政收入的角度来看,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种,收入归属地方政府。

所以会让大家造成一个什么样的错觉呢?

就是房产税好像中央是明确要求征收的,但征收的主体又不是中央,而是各个地方政府。

而各个地方的情况又不一样,有些地方的房子很贵,地方政府有征收的动力。而有些地方的房子不仅价格不高,还库存高企,每人买房子。你让后者的地方政府怎么可能有动力去搞这个事儿?这都是需要实事求是去探讨分析的。

我们回到开头讲的,征房地产税的目的是什么?希望达成什么样的效果?

是为了抑制房价?是为了解决贫富差距?还是为了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问题?或者是为了通过不动产财产公开,从税收制度上进行反腐,打击房叔房婶?

这些都是征税前要先搞明白的问题。

现在大家连问题都没搞明白,就被一些媒体带节奏。从2010年财政部地方税改革研讨会第一次提房地产税,到现在一次次的落空,说到底,房地产税到底是动了谁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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