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所发生的事想必大家都知道了…我实在无法用文字再重述,因为哪怕看到文字,我的内心亦会感到无比的愤怒,以至于难以自控…对于这个案子,真心没啥可说的,未成年不是逃脱法律制裁的理由,更遑论此案本身尚有诸多的疑点,更可能不仅仅是这三个未成年的恶魔所为。
在网上网下都在进行挖地实验的同时,趁着周末的时候我也找来两个朋友认真去试了下,在拿着合适工具且土地相对松软的情况下,我们仨挖出另一个类似于案件中的深坑并进行回填,前后共用时五个多小时。要知道,我自己是在绿兔那学过土工作业的,两个朋友也都是成年的壮汉,且我们仨还是在吃饱喝足工具趁手的情况下,累出满头大汗和一手的茧子,才挖出了大致规模相同的土坑,又费劲填了回去…所以,且不论别的什么缘由,就这一个坑的问题,便非常能说明问题的所在。故而,我可以非常断定的说,这个案子里一定有成年人参与,而且可能不止一个…我相信那三个未成年恶魔的残忍和泯灭人性,但更令我震惊的是,参与此案成年人的冷血和可怕…相信也一定是作了一些功课的,不然的话不会把罪责都推到三个未成年恶魔身上。但如果天真的以为只要未成年,就一定能逃脱法律的制裁,那就大错特错了…
可以给大家说下,当地办案的兔目前在走一项非常重要的程序,那就是逐级提交申请,既核准追诉此案三个未成年恶魔的申请。关于这一点,是源自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提到: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兔高检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幸运的是,此案正适用于本款…在当前的情势下,想必当地办案兔的申请一定会特事特办,从速从快批准,而等待那三个未成年恶魔的,一定会是法律的严惩…只是,不论是还未公布的可能的成年人参与,还是对三个未成年恶魔的严惩,都无法挽回受害者的生命,以及其父母悲痛欲绝的痛苦。我也是有孩子的人,最是看不得这样的事情,而我也看到,网上那些强烈要求严惩和追诉的朋友,大多也都为人父母。中年丧子,人生至悲,没有之一…发生这样的悲剧是谁都不愿面对的,而正因如此,才更需要法律来伸张正义,维护大家的权益。
网上这两天有个与此案相关的故事,是这么说的:明朝时期有一县,两童相斗,一人致死,县令命人押至牢房,此童不惧,饭点时,县令使人端食物前来,置于此童面前,筷子以一正一反插着,此童端过碗,把筷子捋顺,县令斥声道“已明事理,当斩立决!”这个故事的真假暂无从考证,但道理已经说的很明白,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既明事理,便应服法…为什么此案如此引人关注?除了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其恶劣之外,说到底还是那句话,今天如果我不为别人说话,那未来某天类似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时,谁又会为我说话?现在,校园霸凌以及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趋势越来越多,很多社会问题、家庭问题都逐步涉及到未成年人身上。我们都是从孩子过来的,现今大都已为人父母,即便现在不为人父母,今后也迟早会为人父母。那些曾经不堪的经历和过往或多或少都有过遭遇,就像我自己,上学的时候就被强借过钱…正因如此,才不愿自己的孩子有同样的境遇,毕竟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同时,我也很反感动辄就是这国怎、定体问的话语,事出了,就要先把事解决好,案子发了,就要先把案给破清,而不是借事滋事、东拉西扯。还是说回本案吧,希望从事办案的兔能够尽快捋清整个过程,走完相关程序,让正义得以伸张,让罪犯全部伏法。法律之下,不能有任何的“免死金牌”,正义之下,不该有任何的“万一侥幸”,因为一旦有了的话,势必如长堤蚁穴,致使一溃千里之的悲剧发生。当年南京扶老人反被讹的例子还在那摆着呢,后果如何,大家都亲身有感,所以…戒之慎之,毋枉毋纵。最后,对于孩子的教育引导上,才是我们真正应该下功夫、用心思的地方,就像网上有人讲到,宁愿去狱中探望,也不愿在坟前痛哭…话说的可能过激了些,但道理就是这个道理…如何让孩子学会保护自己,如何在面对欺凌的时候奋起反抗,应当是每名父母都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不要等到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再追悔莫及,不要等到事情无法挽回的时候再悔之晚矣,在当下,就现在,认真教导孩子该怎么去做,才能防患于未然。
我们都不能以一己之力改变世界,但至少我们可以用各自的微末之光支持正义。案件的发生是令人悲痛惋惜的,但只有做好当下之事,尽力予以防范,支持正义的伸张,才能避免下一个悲剧的出现…愿逝者能够安息,望此案中所有恶魔都归去它们该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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